五、全面從嚴治黨,黨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紀委要找準職責定位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全面從嚴治黨,根子在黨委。我們黨正帶領全國人民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黨肩負的歷史使命,決定了新形勢下必須全面從嚴治黨、鍛造堅強領導核心。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政治擔當,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興黨,把抓好黨建作爲最大的政績,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擺在突出位置,把管黨治黨的責任體現在黨的建設各個領域中,落實到黨的各個部門和各級組織上。
首先,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依紀嚴管。落實主體責任,要靠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核心是“一把手”。“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領導帶頭就是無聲的命令,就是最有力量的執行力。黨委“一把手”要帶頭廉潔自律,用嚴明的紀律要求自己,管好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要做,要求別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好。黨委書記不僅要熟知、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還要有執紀必嚴的擔當精神,敢於較真、嚴抓嚴管,不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一級管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嚴管就是厚愛,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幹部,纔是對幹部的負責任。
其次,推動日常管理監督常態化。全面從嚴治黨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各級黨組織要用紀律的尺子衡量幹部行爲,瞭解幹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盯住具體人、具體事、具體問題,抓早抓小、動輒得咎,防止幹部從違紀滑向違法。用紀律從嚴治黨,必須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使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
爲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這“四種形態”都是爲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再次,用好責任追究這個利器。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責任追究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具體化。近年來,湖南省委查處衡陽人大代表賄選案、四川省委查處南充市黨代會賄選案、河南省委查處新鄉市“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起到了很好效果。要把責任追究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對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問題,“四風”問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缺失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堅持“一案雙查”,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進行問責,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使問責成爲常態化。
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構、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要求紀委進一步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創新方式方法,把紀法分開、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貫穿於紀律檢查工作各個環節。
第一,轉變思想觀念。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首先要體現在思想認識和工作思路上。要圍繞遏制腐敗蔓延目標,轉思想、找差距、出實招,從信訪舉報、線索管理、談話函詢,到立案審查、審查談話、審理表述,直至案件消息發佈,都要改變慣性思維、用好紀律語言、握緊紀律尺子。要轉變政績觀,摒棄以大案論英雄的錯誤觀念,絕不能只重視那些要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更不能人爲“養案
”。
第二,找準責任定位。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是維護黨的紀律的專門機構。監督執紀問責是黨章賦予紀委的根本職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成部門,但決不是全部。紀委必須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迴歸維護黨紀的本職,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三大任務”,真正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
第三,突出監督執紀重點。沒有重點就沒有政策。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必須講政治、顧大局,正確處理“樹木”和“森林”的關係。既要善於綜合分析、歸納判斷“森林”的狀況,又要突出重點,緊盯“三類人”,即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羣衆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要聚焦紀律問題,重點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組織、廉潔、工作、羣衆和生活紀律的行爲。在所有紀律中,政治紀律是第一位的,要把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爲作爲紀律審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四,創新監督執紀方式。從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轉向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執紀方式必然要轉變。堅持實事求是原則,靈活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監督執紀方式,用好“四種形態”,做到件件有着落。紀律審查要從喚醒黨性黨紀意識切入,通過重溫黨章、入黨誓言,對照黨章黨規黨紀,談理想信念宗旨和紀律,使違紀者真心懺悔、坦白交代。案件審理要把重點放在違紀問題上,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來衡量違紀幹部的行爲,作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審理結論。總而言之,不管是信訪,還是紀律審查、案件審理,首先想到的是紀律,而不是法律,真正把紀律挺在前面,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