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十

一個星期後,又到了那本比彎妹還發黴的校刊出爐的日子。慣例地滯銷,慣例地強推,分攤到我的寢室也有一本。

班長送來校刊時彎妹不在,又打扮得花枝招展去約會了。班長遞到我手裡,然後呵呵地笑,“不好意思,又要浪費班費了。”

我點點頭表示理解。只是掃視了下封面,就忽然狂笑不止,宛如看見海象大跳芭蕾。

我私藏了那本校刊,晚餐時拿去和小龍資源共享。小龍看得兩眼發直,笑得連正在佔我便宜的一雙手都用來拍桌子。

只見校刊的封面上,用三分之一的版面介紹了一位所謂的校園新秀詩人。而釦子男的大名德正,用了隸書印刷,金光燦燦。還附帶一張冒充徐志摩的照片,憂鬱得簡直叫人想吐。

“我還真以爲釦子男是讓彎妹的電眼燙壞了腦神經,原來是這麼回事啊!”我得意洋洋,主動幫小龍翻到詩歌的那一頁,貼心地囑咐小龍先把嘴巴里的事物吞下去。

那篇詩是這麼寫的,

世人說,

冬天來了,

春天,

春天還會遠嗎?

俗,庸俗!

簡直,

俗不可

耐!

我偏要用我

挖耳朵的

挖耳勺,

撬開世人庸俗的

眼!!!

站在巨人的

肩膀

上!

我高傲地宣佈着驚世駭俗的

真相!

冬天來了!

它呼嘯着來了!

這隻能說明,

我們,

上一個春天,

更,

了!!!

小龍在飯店裡又大聲地朗讀了一便。隔壁一桌似乎有人岔氣,緊急送醫院了。

小龍也是喝下了幾杯的水才壓下瘙癢難耐的喉嚨,“德正住在我隔壁,平時知道他酸,卻沒想到這麼有創意!”

“根本就是被砍得七零八落的冷笑話嗎!不過詩人也真辛苦,爲了發表自己的鉅作,還得出賣色相。”我咯咯笑着,重新把小龍拍桌子的手放回自己腰上。

晚上回到寢室,彎妹早到一步,正在卸妝。我把校刊捏在手裡,輕輕地晃晃,她的臉色一白,別過頭去不再說話。

有時我真不知該不該可憐彎妹。雖然她不承認,但我知道,這應該是她的初戀。對於一個女人,初戀是無可替代的回憶。而彎妹這幾乎是用交易得來的初戀,今後她回憶起來,都不知會不會覺得幸福。

久了,彎妹忽然說了一句,“德正他對我很好。我恰好負責編輯校刊,也只是順手幫他個忙!男朋友好,我也沾光。”

太明顯的死要面子,我嘆氣,“真的對你好?那開學那天怎麼沒見他來幫你搬東西?”

她啞口無言。終於支吾了一句,“他很忙,我就叫他不用來了。”收拾完東西,早早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