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看起來像鴿子的大鳥停在樹梢,偶爾低頭琢一下樹枝上的蟲子,不過立刻就會直起脖子,一雙眼睛警惕的四處張望,生怕遇到什麼天敵的突襲。不過這隻大鳥顯然只關注以前遇到過的天敵,卻不知道在他的腳下,正有一股來自外界的危險在靠近。
“嗖~”隨着一聲弓弦的輕響,草叢中忽然射出一支羽箭,結果樹梢上的大鳥根本來不及反應,被這支箭穿胸而過,一下子摔落在地。
“又中了,林哥你這箭法也太神了!”隨着一聲歡呼,兩個人從半人高的草叢中鑽出來,正是馮石介隊伍中的兩名隊員,其中手上拿着弓箭的正是那個名叫林哥的中年人,另外一人則是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名叫二田,這次是跟着林哥出來打獵,爲晚上的加餐做準備。
現在二田身上掛着不少獵物,其中以鳥類居多,特別是他手中提的那個皮兜子裡,放的全都是鳥蛋。不過這些獵物全都是林哥的戰利品,他只是個跑腿的。
“嘿嘿,二田啊,你現在還年輕,要是你肯學的話,別的不說,三年之內,我就能讓你達到哥的水平!”林哥走過去把射下的鳥撿起來,然後掛到二田的身上,同時還不忘誘惑二田向自己學藝。
“三年?”二田聽後撇了撇嘴,“那還是算了,我聽老大說,以後火槍會越來越多,老大不過練了幾個月,就已經槍法如神,所以有那功夫,我還不如向老大學火槍呢,說不定等我學成了,也能搞一杆火槍玩玩。”
二田說到火槍。眼裡也露出掩蓋不住的羨慕之色,當初馮石介參加探索船隊,練了一手的好槍法,後來船隊回到臺灣,李愔就送給了幾個重要人物一杆火槍,馮石介做爲測量官,手中也有一支。同時這也是李愔第一次允許私人持有火器。而馮石介對自己的火槍也是愛護之極,平時根本不會拿出來,這次爲了探索金礦。他才帶在身上,惹得二田這些隊員都是羨慕不已。
聽到二田寧可學火槍也不願學自己的箭術,林哥先是有些發怒,不過緊接着就嘆了口氣,因爲他也知道。二田的選擇並沒有錯,人家火槍只需要訓練上三五月,就能練出一名火槍手,而且火槍的射程並不比弓箭短,威力更是遠勝。相比之下,他的弓箭卻要練上幾年時間纔能有所小成,而且威力和射程上也沒什麼優勢。如此一來,傻子都知道哪種武器更強了。
看着天色也不早了,林哥帶着二田回到山頂上的臨時營地,這裡是一塊巨大岩石的背後。白天可以曬到太陽,所以地面十分的乾燥,而這讓馮石介他們十分的激動,因爲在熱帶叢林裡的那幾天。他們就沒見到過一塊乾燥的地方,甚至連身上的衣服都是溼露露的粘在身上。有時是被露水打溼的,更多的時候是被自己的汗水打溼的,再加上又見不到太陽,所以他們短短几天內,他們都感覺自己身上都已經發黴了,現在能在山頂找到這麼一塊乾燥的地方,已經讓他們高興的連稱佛祖保佑。
當林哥和二田回到營地時,留守的人已經點燃了篝火,這山頂上的氣溫可比山腳下要涼爽多了,甚至當夜風吹起時,還會感到一股涼意,估計晚上會更冷,馮石介擔心這一熱一冷會讓隊員染上風寒,所以就讓大家圍着火堆休息,同時身上也穿上了厚衣服。
看到林哥和二田帶着這麼多獵物回來,留守的人立刻迎了上去,將二田身上的獵物都取下來,然後到巨石後面去清洗,那裡有一個水潭,裡面的水應該是山泉水,十分的清澈,可以用來飲用。
而林哥這時走到馮石介身邊,看到馮石介用畫筆在一張防水的羊皮紙上畫圖。馮石介做爲船隊的測量官,而且也會繪製地圖,他現在就在將這一帶的地形繪製成地圖,日後交給馬尼拉官府的話,還能換來一筆不菲的佣金。
等到馮石介將最後一筆畫完,這才擡頭看到林哥,當下開口笑道:“林哥,今天收穫怎麼樣,都打到些什麼獵物?”
林哥也是笑道:“這山頂上的獵物不多,我又怕走的太遠迷路,所以只打了十幾只鳥,另外還摸了不少的鳥蛋,一會我親自動手,給大夥做鍋蛋花湯補補身子。”
林哥說到這裡,低頭看了看馮石介畫的地圖道:“老大,卡奴找到幾個參考點,咱們離那個松樹部落還有多遠?若是太遠的話,咱們帶的補給恐怕不夠啊?”
馮石介聽後笑了笑,然後指着地圖上的一條河道:“林哥你看,據卡奴所說,這條河名叫克庫河,附近的部落都是生活在這條河附近,而卡奴的部落以前就生活在這條河的下游,也就是離咱們這座山不遠的地方,至於松樹部落,則住在這條河的中游,所以只要咱們沿着這條河走,就一定能找到松樹部落的駐地!”
林哥聽後也是眼睛一亮,同時也在慶幸他們的運氣真好,竟然能在這座不高的山上看到卡奴口中的克庫河,有了這條河做標識,他們不但不用擔心迷路,而且找到松樹部落的機會也大大增加。
看到林哥面露喜色,馮石介微笑着將地圖收起來,然後拍了拍林哥的肩膀道:“好了,咱們能找到克庫河也算是有了一個好兆頭,今天晚上咱們就好好的慶祝一下,然後明天下山,爭取早點找到松樹部落的所在地。”
正在馮石介和林哥說話的時候,忽然聽到旁邊一陣喧譁,然後幾個年輕隊員大呼小叫着向這邊走來,而在他們的身後,光頭扛着一頭三尺多長的野豬走過來,看這頭野豬的樣子,應該還是頭幼年的野豬,否則若是成年的話,他們這十幾個人都不一定能打死,更別說只是派出去那幾個打獵的人了。
“光頭,你們是在哪撿到的這頭野豬?”林哥也有些鬱悶的問道,他一向自詡隊伍中最好的獵手,平時打到的獵物也數他最多,可是沒想到今天竟然讓另一隊給超越了,而且帶隊的還是貪財的光頭。
“林哥,瞧你話說的,什麼叫撿啊,明明是我們在那片樹林裡的沼澤地裡打的,本來是一頭大野豬帶着幾頭小野豬,不過我看那頭大野豬太大了,咱們也吃不了那麼多,所以就打了這頭小野豬回來!”光頭得意洋洋的說道。而且聽他話裡的意思,好像剛纔遇到的野豬是他家養的似的,想吃哪頭就吃哪頭。
“我呸,就憑你們幾個人還想打成年野豬?能打到這頭小野豬已經算你們運氣好了!”林哥是個好獵手,也熟知各種野獸的習性,自然知道野豬在叢林裡比老虎都要難打,光頭他們能打一頭小野豬,已經算是十分難得了。
光頭聽後也是臉色一紅,他們的確是運氣好,本來遇到那麼大一頭成年野豬,他們還真不敢打,但是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一頭小野豬竟然脫離了成年野豬的保護,結果被他們鑽了空子,用手中的斧頭砍死這頭小野豬後,立刻就跑了回來,生怕被那頭大野豬報復。
而這時馮石介卻開口笑道:“光頭能打到這麼一頭野豬,也算是給大夥解饞了,林哥你快幫着收拾一下,晚上大家烤野豬吃!”
聽到馮石介的話,林哥和光頭也不再爭執,讓人擡着野豬,到水邊去收拾,等到太陽完全落下,山頂上的風忽然大起來,不過幸好有巨石的遮擋,所以馮石介他們倒沒覺得太冷,再加上晚飯也做好了,現場更是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
十幾個鐵飯盒裡盛放着雪白的大米,旁邊的竹筒裡盛着剛做好的蛋花湯,另外每人還有一支烤好的鳥肉,而在篝火上面,一頭半大的野豬正架在火上烤着,豬皮已經呈一種金黃色,讓人一見就十分的有食慾,不時還有清亮的油脂滴下來,讓下面的火焰猛的一亮。
他們在熱帶叢林裡呆了三天,也一連啃了三天的乾糧,而且在那種潮溼悶熱的環境中,他們身上帶的乾糧也很容易變質,哪怕是沒有變質的,味道也好不到哪去,所以現在看到如此豐盛的晚餐,自然一個個都流出了口水。
馮石介也沒那麼多的廢話,看到大家的饞樣,他也嚥了口口水,立刻開口道:“大家還等什麼,快點先填點東西,待會還有酒喝!”
聽到馮石介的話,光頭他們一個個全都搶過飯盒,狼吞虎嚥的把飯盒裡的東西吃的一乾二淨,不過飯盒裡的飯並不多,只夠每人吃個半飽,因爲接下來還有野豬肉,而且還有酒喝,這些飯只是先讓大家填一下肚子。
等到大家吃完飯後,晚宴正式開始,因爲帶的酒不多,馮石介給每位隊員分了一小碗烈酒,然後舉起酒碗道:“各位兄弟,大家都是過命的交情,我也沒什麼可說的,爲了黃金,咱們先乾了這碗!”
“爲了黃金,幹!”光頭和林哥他們也是高呼一聲,大笑着舉起酒碗一飲而盡,然後像一羣餓狼似的撲到烤野豬上,開始搶起豬肉來。而馮石介看着鬧成一團的兄弟們,臉上也露出幾分溫馨的笑容。(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