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他會忽然改變主意了呢?
直到下班之後,夏綺藍還是沒有想明白這個問題。
正值得深夜,外面的月兒正高高掛起。
夏綺藍揹着書包獨自走在街道上,光亮的街燈把她嬌小而又孤獨的身影拉得很長很長……
就在這寂靜的深夜裡,她忽然緩緩地而又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呼……”
好奇怪,好像在今天見過餘致皓之後,她就像瞬間喪失了開心的能力。
雖然餘致皓臨時改變了注意,沒有像經理夏鴻達投訴她的“罪行”,但他那毫不掩飾的排斥和抗拒,都已經像是深深地刻進了她的骨子裡面那般的不可磨滅了。
如果,她今天沒有在餘致皓的面前表現得像是一個白癡一樣的話,那她會不會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呢?
或許她至少還能夠知道餘致皓的名字呢?
不對不對!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夏綺藍甩了甩自己的小腦袋。
其實她自己明明早就感覺到了餘致皓一點都不想跟她產生交集,卻還是要像個白癡一樣硬是執着地要向他道謝。
其實換個角度來說,如果她是餘致皓的話,她自己肯定也覺得煩的。
所以夏綺藍覺得這真的不能怪他,只能怪她自己做事太魯莽了。
畢竟餘致皓救了她一次,並且還收留了她**。
夏綺藍坐下了椅子,獨自在這空無一人的候車廳裡面,靜靜的等待着公交車的到來。
她低下頭看着自己腳上那雙破舊不堪的白色平底鞋,她現在的心情,比在餐廳的時候平靜多了,但她仍舊沒有辦法把餘致皓的身影從她的腦袋裡面抹去。
不過,以後就算餘致皓會繼續去餐廳,他們也不會再產生任何交集了吧,畢竟那天晚上,不過是意外而已……
不知道爲什麼,夏綺藍一想到這裡的時候,她的心裡就隱隱像是有一種自己的心就像是缺了一大塊一樣,令她空虛得幾乎就快要窒息了。
這是她第一次產生這種難以言喻的感覺,但更加令她迷茫的是,她不知道自己爲什麼會因爲這件事情而變得那麼沮喪。
她有很好的朋友,就算餘致皓不想認識她也沒有關係。而且就算她沒有認識餘致皓,沒有對他說那句謝謝,她自己也不會少一塊肉,但她就是沒辦法釋懷!
“天哪,怎麼會這樣……”夏綺藍皺起了小眉頭無奈地低喃着。
雖然現在正值炎炎夏日,但深夜的微風倒也算得上是清爽。
那夜風輕輕地拂過她那頭烏黑的秀髮,和她那白皙粉嫩的臉頰,微微的涼意十分怡人。
這夜極美。
天上的月兒潔白如玉,絢燦的星辰鋪滿了整個夜空。
但滿肚子心事的夏綺藍,卻始終低着頭看着自己那雙破舊的平底鞋。
忽然,她的腦海裡面閃過了趙越彬對她說過的那些話,令她立即不由自主地驚恐地瞪大了雙眼。
雖然餘致皓在她心目中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她根本就沒有往男女方面去想。但那時候的情況很慌亂,餐廳裡面也很吵雜,因此她也沒有什麼可以靜靜地思考的機會。
但現在,只剩下這寂靜的夜和她獨自一人的時候,她的腦袋與感受就比在餐廳裡面的時候清晰了許多,令她心裡面的那股“貪慾”又忽然開始悄然地發酵着。
這讓夏綺藍不得不去面對這一個,現在正擺在她面前的無比重要的問題
難道她真的喜歡上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了嗎?
一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夏綺藍立即握緊了小拳頭,小臉也不復平靜,而是換上了一臉嚴肅得就像是,外交官在談論外交事宜那般重大事情的神情。
她沒有搞清楚自己的心,她也不知道怎麼樣纔算是愛上了一個人。
而且,如果她真的愛上了這個她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的話,感覺也實在是太奇怪了……
畢竟他們兩個看起來,完全就像是分別生活在兩個星球的人啊!
她是老師眼裡的乖乖牌優等生,而那個男人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自由灑脫,放蕩不羈的危險人物!
不過這個好像不是重點啊,重點是她自己到底對餘致皓有沒有感覺纔對!
一想到這裡,夏綺藍又不可避免地想起了那個輕輕的擁抱。
暖暖的,極度安全的區域。
這就是那個擁抱給她的所有感覺。
說實話,雖然那天晚上完全就是她自己像是一直八爪魚一樣抱着餘致皓不放,但他那溫熱的胸膛直到現在,仍舊令她眷戀不已。
但是她已經徹底被討厭了,現在她再來想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她這抹眷戀,早就註定了是徒勞的……
最後一班公交車停靠在了夏綺藍的面前,但思緒已經飄向遠方的她,卻沒有發現。
夏綺藍在頤和西餐廳做兼職,經常到這裡來搭乘最後一班公交車,公交車司機對她有點影響,便打開了車門,按了兩下喇叭提醒夏綺藍:
“叭叭!……小姐!你要搭公交車嗎?我這是最後一班咯!”
“嗯!謝謝!”
回過神的夏綺藍擡起了頭,揹着自己的書包走上了公交車。
…………
頤和西餐廳跟夏綺藍居住的地方有些距離,等夏綺藍下車的時候,已經接近凌晨十二點鐘了。
夏綺藍順着街道走回家,路上空無一人,令她那抹嬌小的身影看起來越發的孤寂。
實際上,在這個時間點,這條街道,她已經獨自走過無數遍了。
她拐角走進了一棟小區裡面。這裡位居市中心,因此這裡的房價幾乎是全市最高的。
旁邊的小區,是一整片的精修小別墅。
而這裡面則高樓林立,鮮花滿地,在這片奢華的建築之下,夏綺藍腳上那雙破舊的平底鞋,從踏進這裡第一步開始,就顯得格格不入。
從夏綺藍那可以稱得上是寒酸的穿着上來看,她怎麼都不像是住在這裡的人。
但其實,夏綺藍從一出生開始,她就住在這裡了。
而且她比誰都有資格住在這裡,因爲她是這裡的業主。
她居住的房子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她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