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開始發問:“聶小姐,請問你現在是一個人住嗎?”
聶瑤點點頭:“是的。”
“據調查,你的兒子如今在天才少年院上學,請問你是每天按時接送他上學放學嗎?”
聶瑤回答:“上學都是我送,放學也是。”
法官的神色比之前嚴肅了幾分,道:“可是據我瞭解,你的小孩放學的時候經常一個人過馬路,一個人坐車回家,他只是一個四歲的孩子,正是需要大人陪伴的年齡,你覺得以你的條件能照顧好孩子嗎?”
聶瑤臉色一白,強忍着內心的慌亂咬牙道:“我可以照顧好我的孩子保證每天按時接送他,就算有突發情況我的父親也會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並且孩子從小是由我帶大的,對我很依賴,也只有陪在我身邊他才能好好成長。”
聽到聶瑤的話齊言忍不住笑了起來,嘴角淺淺的勾着,模樣很是好看。
聶瑤不知道自己究竟說錯了什麼,擰着眉看着齊言。
雙方都問完了,給出的答案也挺合理的。法庭的陪審員們湊在一起談論了會。
坐在齊言身邊的律師站了起來,底氣十足的道:“法官好,我是原告的辯護律師,在判決孩子的撫養權該由誰擁有的前提下我要先說一下原告的自我條件,在今天九月份評定出的富豪榜上,齊言先生遙遙領先,坐擁千億,霸佔榜首,以他的條件絕對能給孩子創造最好的成長條件。而被告卻只是一個小公司的總裁,年收入不及齊先生的千分之一,我覺得她沒有能力給孩子帶來更好的生活條件。”
這時聶瑤的辯護律師站了起來,得到允許後出聲:“這句話原告就說的太牽強了,孩子的未來好不好並非取決於誰更有錢,而是誰更願意付出,傾盡一切去照顧孩子,關心他。而這一點,原告卻一直沒有做到。”
齊言的律師反駁:“笑話,據我所知,齊先生雖然忙,在離婚前卻每天按時接送孩子上下學,從未有一次斷過,就算他不在國內也會安排司機專門接送孩子以確保孩子安全到家,能做到如此細心,你又怎麼能說齊先生不關心他的孩子?”
聶瑤的律師臉色變了變,快速翻了一頁演講稿,又道:“對,齊先生之前的確有這樣的舉動,但並不能保證他不是一時興起又或者是虛情假意。”
法官聽到聶瑤的辯護律師說出最後一句話,沉聲道:“爲什麼這麼說?”
“回法官,我手裡上有幾份繳費清單和欠條,希望你能過目。”聶瑤的辯護律師提供了一份證據,說道:“這是幾年前被告在國外欠下的欠條和醫院的繳費清單,全是孩子出生前和出生後欠下的,當時聶小姐懷着孕,卻兼三份職,有時一天工作二十個小時,就是爲了多賺一些錢養育孩子。孩子的父親那麼有錢,現在還那麼冠冕堂皇的說他能照顧好孩子,那請問當時他在哪?”
法官看着上邊的資料,確定不是造假後對齊言道;“原告有話要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