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襲沒有成功,幾個人快跑幾步躥了過來,將李靈一包圍在了中間,笑嘻嘻的上下打量着他。
“哪兒來的貴族小子,居然連個隨身護衛都沒有?”
“哈哈!看他揹着的長槍!估計是把好貨色吧?腰裡那兩把匕首應該也不錯!”
“你們識不識貨?我告訴你們,這個貴族小子身上的衣服纔是最值錢的!我之前還從沒見過這種材料的衣服。”
幾人毫不顧忌的對着李靈一評頭論足,顯然是把他當成了沒帶護衛的貴族小子,畢竟他這一身看上去至少也值個幾十個甚至上百金龍!當然這幾個傢伙不知道的是,別的不說就李靈一身上的魔龍服,如果拿出去賣的話賣個幾萬金龍是絕對沒問題的,畢竟這可比什麼瓦雷利亞劍要強的多了。
而他們在打量李靈一的時候,後者也在打量他們,眼前幾個人穿着破破爛爛的廉價盔甲,臉上滿是灰塵,頭髮不知道多少天沒洗了都油的攪在了一起,毫無疑問是四個遊蕩在山林中的土匪。
“小子,乖乖把盔甲武器卸下,我們可以饒你一命。”領頭的一個大鬍子男人看着李靈一笑道:“嘖嘖,不愧是貴族啊,這張臉蛋如果賣到城裡的窯子,最少也得值個幾十金龍吧?”
“哈哈!這下可發了!”
幾個土匪興奮的不行,但李靈一卻搖了搖頭,將背後的波塞冬長槍取了下來。
刷!
土匪們見狀頓時舉起了武器,惡狠狠的看着李靈一,“小子你還敢反抗?!我…噗!”
說話的土匪話剛說到一半,李靈一瞬間將手裡的長槍投出,直接戳穿了他的胸膛,巨力甚至將他的身體都帶飛出去三四米才釘在地上!
怎麼可能?!
衆人嚇得一時間都沒反應過來,眼前這個小子看起來不過十七八歲,但這力量又是怎麼回事?!
“殺了他!!!”
剩下三人回過神來紛紛朝李靈一衝去,而後者此時卻拔出了腰間的兩把短劍,一個箭步上前然後腳下步伐一轉,避開了兩人的劈砍同時揮舞短劍割斷了兩人的喉嚨,剩下一人則是被李靈一擡起的膝蓋磕在小腹,整個人咚的一聲跪倒在了地上。
“求,求求你…”跪在地上的大鬍子看着身旁兩具同伴的屍體,也知道自己惹上了不該惹的人,急忙出聲求饒,但下一刻短劍便刺穿了他的脖頸。
“嗚…”
鮮血從嘴裡嗆了出來,大鬍子捂着喉嚨,怨毒的擡頭看向面無表情的李靈一,然後緩緩的倒了下去,捂住喉嚨的雙手無力的鬆開,鮮血潺潺的流了出來。
李靈一上前幾步將插在土匪胸口的長槍拔了下來,重新背在背後。然後蹲下身體用土匪的衣服擦了擦染血的短劍,插回了腰間。隨後便搜了搜幾人的屍體,一共拿到了兩個金龍和幾十個銀鹿。
這已經是不少的一筆錢了,一個金龍在現在吃住在旅店的話的至少也能堅持半個月,至於剩下的幾具屍體,李靈一看了一眼,大概會被什麼野獸吃掉吧。畢竟這些土匪不知道搶劫殺害了多少無辜的人,落得這種下場也是理所應當。
轉身邁步,李靈一開始朝着平原上的酒館而去。
酒館中喧喧鬧鬧的,不管是傭兵還是盜賊,強盜還是騎士,到了酒館中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喝酒。當然,騎士還是非常罕見的,畢竟他們身份高貴,一般來說是不會來這種小酒館的。
“聽說勞勃老國王今天就要到臨冬了,還真是老當益壯啊。”
“這情報都能弄來,難道是你趴在國王大道上看到了?”有人譏笑道。
“管他什麼國王,誰請老子杯酒喝?這天氣真他孃的冷!”
“哈哈!哪來來的南方娘們,這點寒就受不了了?”
吱——
喧鬧聲中酒館的木門被推開,李靈一邁步走進,頓時將衆人的視線都吸引了過去,口哨聲此起彼伏的響起。
“呦!哪兒來的貴族小子!”
“穿的是什麼衣服?皮革材料的?”
“看他揹着的那把長槍,乖乖,怎麼也得值幾個金龍吧!”
“我喜歡這小子的靴子,看起來能經得起最顛簸的山路!”
對於李靈一衆人毫不留情的調侃着,也倒說不上有多少惡意,畢竟在這小破地方喝酒的也都是些窮苦的人,他們也沒什麼好怕的,都信奉着及時行樂的法則。
李靈一沒有理會他們,找老闆要了杯烈酒,扔下一個銀鹿便坐到了角落的一張桌邊,旁邊的一個傭兵打扮的中年男人頓時搭話,“小子,哪兒來的啊。”
掃了他一眼,李靈一發現後者的盔甲上印着藍色高塔的族徽,顯然是孿河城佛雷家族的士兵,對於這個家族他自然是一點好感都沒有,畢竟由其主導的“血色婚禮”事件可是打破了大陸公認的一條原則——“賓客權利”的存在。
所以面對問話,李靈一直接無視,自顧自的喝着自己的酒。而這一舉動頓時讓周圍關注着這邊的人鬨堂大笑起來。
“哈哈!凱隆,你可是被這個小鬼無視了啊!”
“佛雷家的榮耀都被踩進地底咯,不知道究竟是哪家的貴族小子。”
“看頭髮和瞳孔,倒像是王族拜拉席恩…”
“難道是勞勃國王的私生子?”
“誰知道呢!畢竟咱們的好國王私生子可是不知道有多少呢!”
確實,現如今的七國之王勞勃·拜拉席恩是個比較愛“播種”的人,根據女巫的預言一共有16個私生子之多,而且因爲拜拉席恩家族的人都是黑髮黑瞳,所以衆人也不禁懷疑起李靈一也是衆多私生子之一。
不過不管他的身份如何,那個佛雷家族的士兵此時卻是已經惱羞成怒,被一個十幾歲的小屁孩如此羞辱,他如何忍受的了?一張臉已經漲的通紅,刷的一聲抽出腰間長劍便朝李靈一的脖子砍來!
這就是權利的遊戲世界特色,除了權利的鬥爭外還有着一言不合就拔刀砍人的彪悍風俗。當然,李靈一此時也已經“入鄉隨俗”,所以在士兵的劍剛剛揚起時,他的匕首已經插進了後者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