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微風如細絲般輕柔,輕輕吹拂着懸掛在窗前的白色窗簾,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猶如金色的細沙般灑落,形成一片片班駁的光影。
格溫“嚶嚀”一聲,從沉睡中被弄醒。
她緩緩睜開眼睛,眼中還帶着一絲朦朧的睡意,口鼻輕輕悶哼一聲,看見的就是在被窩裡面,貪吃的白夜,彷彿正在品嚐着什麼珍饈美味。
格溫眼神迷離的看着。
又沉浸在甜美的夢境中。
……
白夜抱着像是渾身沒了骨頭似的格溫,走進了浴室。
在浴室裡洗了個鴛鴦浴後,格溫披着浴巾,款款走了出來,小臉紅撲撲的,那抹紅暈如同朝霞般美麗,皮膚白皙細膩,宛如一塊精美的瓷器。
“白夜大哥,昨天我拿回來的蛛絲,分析結果應該出來了吧?”格溫無奈問道。
即使都被衝暈了好幾次,格溫都還沒有忘記正事。
恪盡職守。
“應該是吧,一起去看看就知道了。”白夜笑道。
兩人一起來到白夜家的地下室裡。
白夜家的地下室,也不比託尼家的差多少了,裡面擺放着各種先進的設備和儀器,還有好多臺鋼鐵戰甲,方舟反應爐,龍骨血清之類的,以備白夜隨時使用——白夜他是火力不足恐懼症晚期患者了。
窮則戰術穿插,富則火力覆蓋。
格溫都多看了幾眼那一排排整齊排列的戰甲:“要是有超級反派準備進攻白夜大哥家,那麼就算是由人工智能白後操控這些戰甲,都夠那些反派喝一壺了的吧?”
“白後,展示一下昨天格溫帶回來的蛛絲的分析結果。”白夜開口道。
“好的,先生。”白後放出了3D投影。
格溫和白夜一起看了投影上的數據和分析報告,他們有些愕然地發現,那條蛛絲竟然採用了斯塔克集團的科技。
“白夜大哥,這件事不會跟斯塔克先生有什麼關係吧?”格溫哭笑不得道。
“託尼那傢伙再混賬,也不至於跑出來做這種事情,應該是他手底下員工乾的,畢竟斯塔克集團家大業大,又是人類頂尖科技巨企,偶爾有幾個敗類員工,利用公司發明出來搞事情,也不足爲奇。”白夜道。
就如反派學院奧斯本一樣,除了諾曼·奧斯本和哈里·奧斯本之外,也催生出了惡鬼、犀牛人、蜥蜴人等超級反派。
“斯塔克集團……”白夜驀然想到了一個傢伙:“該不會是神秘客那個傢伙吧?”
神秘客,本名昆汀·貝克,原本是斯塔克集團的員工,創造了全息3d立體現實投影技術,卻被託尼傲慢的認爲這項發明華而不實,而且成本太高,拒絕繼續投資。
因爲託尼對他的輕視與無禮,昆汀·貝克對託尼恨之入骨。
然後他就使用他的全息3d立體現實投影技術,成爲了超級反派神秘客,雖然本身沒有任何超能力,但利用全息3d立體現實投影技術製造出來的以假亂真的幻象,以及能使人產生幻覺的化學氣體,再配上機器人替身和無人機,可謂是少有令蜘蛛俠破防的超級反派了。
“真是……也不知道託尼那個傢伙的眼光,到底是好還是不好了。”
白夜無力吐槽。
要說他眼光好吧,神秘客這個全息3d立體現實投影技術當然是非常厲害的,涉及到虛擬現實的領域了……別的不說,就是拿來看悠亞老師她們拍攝的愛情電影,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對於宅男們來說,絕對是一個無法抗拒的誘惑,輕易就能掏空他們的錢包。
也可以用來製作galgame。
總之,妙用無窮啊。
而要說他眼光不好吧……神秘客這個人本質就不太行,對權力的渴望和自私的慾望,一旦讓他掌握大權,他絕逼會反噬東家。
“可惜了。”白夜搖了搖頭,心中暗道:“如果這個傢伙在被託尼拒絕之後,跑到我這裡要投資,那我或許會不吝資金,投他一把的。”
但現在嘛,這個傢伙肯定完了,竟然敢拿這個虛擬現實,來誣陷格溫偷盜,那他肯定還是得爲格溫出氣爲要。
“老小子,等着踩縫紉機吧!”
【檢測到正在進行中的超能犯罪……】
【叮!檢測到超級反派神秘客,偷盜博物館,誣陷蜘蛛女俠,企圖僞裝成爲超級英雄霍亂紐約。】
【叮!鑑於情況緊急,宿主有以下三個選擇,請慎重抉擇。】
【選項一:抓捕神秘客。】
【選項二:幫助神秘客抵禦蜘蛛女俠的追捕。】
【選項三:默默吃瓜。】
忽地。
格溫接到了訊息,她看了之後,擡起頭看着白夜,面色凝重道:“白夜大哥,那個‘我’又犯案了!”
“這樣啊,那我跟你一起去一趟吧。”白夜笑道。
“不用了吧,白夜大哥你這麼忙,一個小偷而已,用不着白夜大哥你親自出馬了。”格溫連忙擺手,說道:“如果他真的很厲害的話,也不必頂着我的樣貌出來偷盜了,他完全可以像那個‘黑貓’那樣,明目張膽地去搶劫。”
“咳。”白夜清咳一聲,掩飾自己的不自在,說道:“這兩天我也沒什麼事,跟你去玩玩也好。”
實際上,除了系統任務之外,白夜本身對神秘客的虛擬現實技術也頗感興趣,這項技術有着巨大的潛力和廣泛的應用前景,尤其是在他手中的水星傳媒公司,在電影製作上和遊戲開發領域都有重投入,如果能夠將神秘客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到電影和遊戲製作中,無疑會爲公司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和競爭優勢。
“那好吧!”
既然白夜堅持要去,格溫也沒有阻止的理由。格溫蕩着蛛絲,白夜身上浮現納米戰甲,朝着神秘客犯罪區域而去。
等到白夜和格溫抵達現場,卻驀然發現,有人和“蜘蛛女俠”打起來了,一個穿着綠色戰衣,腦袋像燈泡的……超凡者。
戰鬥場面十分激烈。
“不是,那是什麼情況啊?”格溫驚訝:“是新冒出來的超級英雄嗎?”
現在這時代,超級反派層出不窮,就像雨後春筍一樣,與之對應,超級英雄也時不時的往外冒,而且不是所有超級英雄都願意加入復仇者聯盟,野生的英超級雄也不在少數。
“格溫你說有沒有可能,那個和‘蜘蛛女俠’戰鬥的,就是他本人呢?”白夜注視着戰場上的兩人,笑道。
在白夜和格溫他們的見證下,神秘客大展神威,他運用着各種高科技裝備和超能力,一道道能量光束和電磁脈衝如同密集的雨點般向“蜘蛛女俠”襲去,令人目不暇接,將“蜘蛛女俠”打得節節敗退,最後,“蜘蛛女俠”在神秘客強大的攻勢下敗下陣來,狼狽的逃走了。
“所以還真是那個傢伙搞出來的事情啊?”格溫親眼看見“蜘蛛女俠”在脫離人羣視線後,煙消雲散,無語道:“他到底想幹什麼?”
而且還把他自己塑造成天神下凡的樣子,卻把“我”弄得跟小癟三一樣……這傢伙太可惡了!
“看下去就知道了。”白夜聳了聳肩。
神秘客的意圖也很好猜,盜竊珍貴古董,可以積累技術資金,而僞裝超級英雄呢,可以名利雙收,虛榮心超級反派也有的。
至於爲什麼他不直接出道當超級英雄,非搞得這麼麻煩……那當然是以神秘客的本事,他擅長的是製造幻象和迷惑他人,但對付那些手段層出不窮的超級反派,顯然力不從心。
而要是利用自己的能力,來搞事情的話,那可就太容易了。
通俗易懂點,蜘蛛女俠不會殺他,超級反派殺他可真不會手軟的。
好人就是會被槍指着。
打跑了“蜘蛛女俠”,神秘客如同勝利凱旋的將軍般站在了民衆的中央,他張開雙臂,彷彿要擁抱整個城市,充滿了自信,接受民衆的歡呼:“別害怕,我是來幫忙的!”
“我是神秘客!”
“我是專門來這裡警告蜘蛛女俠的,聽好了,你已經無處可藏,無處可逃了。”
“魚缸頭!”因爲蜘蛛女俠又犯案了,詹姆森趕忙來到了現場報道,卻看見又一個蒙面怪物在這裡裝逼,頓時就不滿了:“在我看來,你不過是另外一個裝神弄鬼的小丑!”
“哈哈,魚缸頭,真貼切!”格溫笑嘻嘻的說道:“詹姆森給人取外號的本事還真厲害,我都有點喜歡他了。”
詹姆森給格溫取的外號,包括但不限於:網格狀的小蟲、八爪蜘蛛……
“你以爲穿上這身裝備,戴上這個面具,就能成爲真正的英雄嗎?”詹姆森大聲喊道:“快滾吧,紐約有一個網格狀小蟲已經夠難堪了,不需要再來一個!”
老傢伙是真的很勇哦。
是真不怕神秘客當場來弄他啊。
好吧,雖然他經常黑蜘蛛女俠,討厭蜘蛛女俠利用自己的力量將法律握在自己手裡,但是這並不表明,他就認爲蜘蛛女俠是個徹頭徹尾的壞蛋,相反,他認爲蜘蛛女俠是一個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英雄,只不過他還認爲,沒有人在一週中的每一天都是英雄、即使是真正的英雄也無法一直保持下去。
而比起蜘蛛女俠,眼前這個魚缸頭更加可疑。
——其實詹姆森不只是討厭蜘蛛俠,詹姆森反對所有私刑主義的超級英雄,但是他是少有公開反對反變種人政策的名流,長期以來,他一直公開支持各種公平、平等,支持民權運動、少數族裔和變種人的權力。
“哇喔,如果我沒有聽錯的話,詹姆森貌似是在幫我說話?”連格溫都驚訝得不行:“這真的是詹姆森嗎?他不會像那個‘蜘蛛女俠’一樣,也是被那個魚缸頭僞裝出來的吧。”
“我知道你,號角日報的詹姆森,你不過就是因爲妻子被蒙面劫匪殺害了,而拼命黑所有超級英雄的小丑而已。”神秘客哈哈一笑:“也配來質疑我嗎?”
“啊,詹姆森是因爲這個一直黑我的嗎?”格溫也是才知道這個來龍去脈:“不過詹姆森也太小氣了吧?又不是我殺害的他妻子!”
“你……你這個混蛋!怎麼敢提及我的……妻子!”詹姆森臉色漲得通紅,帶着粗重的喘息聲,緊握的拳頭如同鐵錘一般,猛然朝着神秘客揮去。
他破防了,卻又並沒有完全破防,詹姆斯黑超級英雄,根本目的還是在於,他相信體制,在他心中,消防員、警察等公務人員纔是真正的英雄,蜘蛛女俠等超級英雄的行爲超出了法律的範圍。
詹姆森只是恨這個魚缸頭,竟然拿他摯愛的妻子來嘲諷他。
面對詹姆森的攻擊,秘客卻似乎早有準備,他靜靜地站在原地、甚至都沒有做出任何躲避的動作,詹姆森整個人就穿透了他的身影,打在了空氣上。
詹姆森震驚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意識到了什麼,他收回拳頭,環顧四周,試圖尋找神秘客的蹤跡。
神秘客出現了另一側,他伸手輕輕一拍,腦袋上的魚缸頭盔就在他的肩膀上滾了一圈,這一幕讓周圍的人都驚呼起來,他們紛紛退後,生怕被捲入這場詹姆森與能力詭異的超級英雄未知的爭鬥中。
無頭軀體舉着魚缸頭盔,神秘客說道:“我向你們保證,我會抓住蜘蛛女俠的,但是,我要求你們廣大媒體人士,都來記錄報道,現在我就馬上行動起來。”
詹姆森憤怒地咆哮着,再次朝着神秘客衝去。
神秘客卻再次消失在空氣中,只留下他的魚缸頭,化作了一顆籃球,朝着詹姆森跳動而去:“別把球掉了,知道嗎?”
詹姆森看着跳到自己手上的籃球,又忽然變成魚缸頭,也是嚇了一跳。
“籃球?”
白夜虎軀一震,面色紬悵:“我忽然間想到了一位故人。”
可惜啊,他已經泯然衆人誒。
這個時候,讓白夜忍不住想吟詩一首——《坤明》。
清明時節雨坤坤,路上行人梳中分;借問揹帶何處有,牧童遙指蔡徐村。
——相傳爲當代最偉大的詩人愛坤兩歲半時所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