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天兩字,清晰的傳入了紫衣男子的耳裡,他波瀾不驚的臉再次起了些微變化,但緊接着。他的嘴角就微微翹起,顯得滿不在意,隨即,他一邊將書插入書櫃中,一邊輕聲道:“哦,是嗎?他好像沒那個能力吧,是不是有什麼人幫他!”
顯然,對於這事,紫衣男子並不重視,他只是稍微有點好奇,不過,白髮老人的態度卻截然相反。他早就想將葛天除之而後快,即便所有人都認爲葛天是廢物,是扶不起的爛泥,但在白髮老人看來,只有徹底的除掉這個廢物,才能不留後患。
而今,他又得知,葛天解決了老將王立羣,甚至把那個城市的窩都給端了,這更引起了白髮老人的重視了,他越發覺得,葛天留下,就是禍害,就是對組織的威脅,於是。白髮老人面向紫衣男子,一臉鄭重,十分嚴肅道:“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幫他,但主人,葛天留不得啊,他現在公然和組織作對,將來的威脅會越來越大。必須儘快除去呀!”
雖然白髮老人的話聽起來十分有道理,但紫衣男子卻無心採納。他只是冷冰冰的吩咐道:“憑他一個人是成不了氣候的,你先去查查,誰在幫他!”
白髮老人略帶焦急的眼眸裡開始現出了不可思議,他想不通,爲什麼葛天這樣明目張膽反擊組織,主人還對他留情,作爲忠實的老僕人,他寧可冒犯主人,也要堅持勸下去,於是,他繼續對紫衣男子鄭重道:“主人,葛天...”
但,他的話還沒開始說。紫衣男子就自顧的大步離開了書房,最後只丟給了白髮老人一句話:“做好你該做的就行,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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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輝煌夜總會辦公室,我和雷神,山鷹,暴龍四人,正圍坐一張桌,品着紅酒。
雷神有點意味深長的看着我,看了許久,他才忽然出聲道:“殺人什麼感覺?”
我輕輕抿了口紅酒,豪氣道:“痛快!”
這兩個字,確實道出了我此刻的心聲,在開槍前,我還有十萬個顧慮,百萬個不敢,心中無限糾結,可是當我扣動扳機之後,看到王老闆的屍體倒在了我的面前,我才猛然發覺,殺人,原來並沒想象中的那麼可怕,相反,還有一種上帝主宰人命運的快感。
也許,我本就冷血,只是這麼多年來,因爲經歷太多的情感波折,讓我變得多愁善感,以至於我整個人就沒有那股子向前衝的猛勁,我總是在被動狀態,被人逼入絕境之後纔會反抗,從未主動去出擊,這一次,雷神引得我踏出了勇氣的第一步,讓我感覺自己突然不一樣了,骨子裡的勁都變強硬了。
也許,這,就是人生,要想絕對成長,就必須跨過某種障礙,不管前路多麼兇險,我只要敢闖,敢拼,說不定就能走出荊棘,迎來光明。
現在的我,變的更不懼怕組織了,原來,殺人,也不過如此,那麼,往後要殺組織的人,我更不會眨一下眼,它要和我作對,我必將它剷平。
而雷神,聽到我的回答,再看到我的眼神,他都樂了,好像很欣慰的樣子,他微眯着眼,盯着我,道:“好,小夥子有前途,這樣纔對嘛,以後我們面臨的危險更深,不能再仁慈了,你應該懂得,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該狠了!”雷神的話,就如烈酒,灌入身體,讓我感覺更加的刺激,我身上的那股子狠勁,也不由的散發了出來,心中的仇恨,也越來越深刻,我乾脆端起杯子,一口乾了裡面的酒,並紅着眼衝雷神點頭道:“嗯,我知道了!”
一杯又一杯下肚之後,我們又開始聊起了接下來的打算。
我把我早前的計劃告訴了雷神,說我下一步,準備去省城。對於這點,雷神也沒有異議,畢竟,雖然組織的總部在京城,但我們現在實力還不穩定,一下子闖到京城去,只會變成人家嘴裡的魚肉,隨時有可能被人耍的團團轉。
對於黑夜組織,我們連它的巢穴在哪都搞不清楚,所以絕對不可以盲目衝動,再怎麼樣,省城我還是熟悉的,我們必須先在省城打下基礎,穩固勢力,然後慢慢摸清組織的底細,至少,我要把周忻瑾那個混蛋給挖出來,眼前的目標,就是先對付他。
雷神也說,去省城是明智之舉,他覺得,那裡算是組織重點駐紮的地方,其中存在組織很大的勢力,要想把組織徹底扳倒,拿下省城是必須要進行的。他還告訴我,在省城,他也有老朋友,即便人家想找他,也只有在省城會合,現在的這個小城市,只有他一個人,人家也不會找到這裡來。所以,經過商定,我們最終決定,挺進省城。
聊完,喝完,我們幾個,就全部去了山鷹的大別墅,直接入睡。
第二天,我起的比較早,雷神那老頑童則繼續補着他的覺,沒特別的事,我們也懶得打擾他。我直接按照計劃,帶着兄弟們,去把王老闆的那些產業一一收復了。狀樂莊劃。
王老闆沒了,他的手下瞬間羣龍無首,他們就是一盤散沙,我手底下的山鷹和暴龍兩員大將,輕易就搞定了這些殘兵蟹將,最終,他們的結果只有兩個,跑的跑,投降的投降,王老闆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如今,整個城市,已然成了我葛天的天下。
誰都知道,我放出的三天豪言,兌現了,我真的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統一了全市,於是,我的大名,就如旋風般,頓時席捲了整座城,我的名聲,早已蓋過了當初,所以,即便很多人心裡清楚,王老闆的死和我有關,但也沒誰找我麻煩,畢竟,一般的人不敢惹我,而全市的地下勢力被我統一了,這對市領導也算是一件好事,他們以後都不用爲黑勢力的鬥毆而煩惱了,所以對王老闆的死,他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當然,雖然我在這城市名聲大噪,雖然我在這的勢力如日中天,但我心裡十分清楚,這一步,只是我成功的第一步,離目標,我還差的很遠,和神秘莫測的黑夜組織相比,我依舊渺小,因此,我必須做到,勝不驕敗不餒,無論我走到什麼樣的高度,我都應該保持着本心與初衷,腳踏實地的一步一步走。
想着在幾年前,我剛入這個城市的時候,那樣落魄,那樣的無助,但最終,我還是靠着自己的本心,堅持了下來,現實再殘酷,都沒有把我打敗。我相信,到今天,黑夜組織就算多恐怖,都打敗不了我。
不過,縱使萬種豪情在心中,但也難掩最深處的那點失落,這失落,是發自心底的,或者說,我還忘不了那個她,現在,我的名聲在這個城市已經響遍千家萬戶了,那麼,陶婉馨必定已經知道我人在這裡了,但,她一次都沒有找過我,看來,我們真的要永遠隔海相望了,我對她的絲絲牽掛,也只能埋藏於心中。如今,我的前路依然兇險,我的敵人依然恐怖,我沒法清淨的去享受愛情,更不能再被感情絆住手腳,我一定要更加的冷漠,狠心!
對我來說,絕情,是最難但也是最重要的改變,只有絕情,我才能毫無顧忌的往前衝,才能不被敵人牽着鼻子走,才能闖出屬於我自己的天下。在這個城市的第一步,我跨出的非常完美,我真正的成爲了小小的王,成了被人尊重的王,當初不信服我的兄弟,現在都對我佩服的五體投地,要知道,三天統一全市,那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所以,我現在不僅名聲響亮,在衆人間的威望也是極其之高,這些,都讓我很欣慰,不過,我依舊沒有打算立即就去省城,雖然大方向的問題解決了,但我在這個城市的勢力還沒有完全穩固,我不能急着離開,否則,這裡的地下勢力,伴着我的離去,又有可能亂套了。
最終,我還是決定在這多呆幾天,這幾天,我一面讓暴龍率領他的手下,去解決這個城市的一些小幫派,並嚴令他,不準留後患。另一方面,我吩咐山鷹,讓他把這個城市的各大場子,能收服的,全部收服,要迅速。
而我本人,沒有參與其中,一來這些小事,不需要我親自處理,二來,我也擔心組織會立刻報復我,所以,暫時,我只和雷神呆在別墅之內。
不在戰鬥狀態中的雷神,完全的就成了一個吃貨,吃,是他最大的樂趣,其次就是睡,反正,他除了吃,就是睡,跟豬基本上沒有區別。
當然,我不會跟他一樣,身體閒着,腦袋也閒着,在別墅裡面,我試圖跟雷神交流,想讓他教教我武功,我覺得我自己在這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而雷神,在我心目中就跟神一樣,要是能繼承他的衣鉢,我將來也就可以更加的無所顧忌了,也不用縮頭縮腦,怕這個怕那個。
而雷神,對我提出的要求,只是回以淡然一笑,他說,先到省城,等他找到了他幾個老朋友,穩定了,再跟他們一起商量改造我的事,到時候,他們至少可以保證,讓我在對戰組織的時候,有自保的能力。
對於雷神的應承,我內心當然雀躍,更是充滿期待,期待自己被改造的那天。
事實上,雷神的功夫,我最想學的還是他的飛刀絕技,這可是一個非常牛逼的絕招啊,連暴龍都沒學到一星半點,據說,這是雷神的看家本領,雖然如今是有槍的年代,飛刀也可能頂不了大用,但是,國家畢竟對槍支控制的十分嚴格,不能隨身攜帶,就算想辦法弄到了,帶在身上也不方便,隨時有可能被查。
還是飛刀行,能殺人於無形,更重要的是,如果飛刀練到了雷神這種境界,那麼,飛刀的威力,不比槍弱,這纔是我的目標,纔是我最感興趣的地方。
時間在無形中飛逝,兩天很快過去了,但,僅僅就是在這兩天,我的勢力,就徹底的穩固了,我的地位,算是紮根在這個城市了,我的能力,也得到了絕大多數人的認可,或者說,只要一說出我葛天的名字,那別人就是一個字,服。很多混黑的人,都甘心服我了。我手底下的兄弟們,那更是對我敬仰有加。
於是,在別墅跟雷神蝸居了兩天後,我再次出現在了人前,但這次,我是準備着離開,我打算利用這最後一天的時間,在這個城市,做下規劃部署。
我分出了我的一部分勢力,留守在這個城市,以賤哥作爲暫代老大,對這,賤哥自然是同意,雖然他想跟着我打拼,但他更想做個土皇帝,這可是賤哥一生的夢想,曾經有山鷹在這裡,他頂多也就只是幾個場子的老大,現在,他突然之間成爲了一個市的地下皇帝,怎能不開心。
對於賤哥,我仔細觀察了,他的能力,我也相信了,特別是他這個人,賊機靈,我信得過他,有他坐鎮這城市,我放心。
而山鷹暴龍等大批的精英部隊,則是跟着我,去省城駐紮,對此,山鷹和暴龍他們也沒有意見,並且顯得非常興奮,能闖能拼,亦是他們人生最大的樂趣。
安排完畢之後,我便請了所有的兄弟,在一家最豪華的飯店,全體聚餐,餐中,我感謝了所有的兄弟,並和他們道出了我的宏圖大志,說出了我的遠大抱負,兄弟們幾乎個個都被我感染了,所有人熱情都高漲,猛吃猛喝,大聲慶祝,熱烈高歌。
飯後,下午兩點,我們的大部隊,就在準備着出發了,這陣仗,這氣勢,就像是古代將軍率領自己的兵士趕往前線打仗,一統全市的我,如今已經有上千兄弟了,這一次,我選了六百精英,跟我一起上省城。
在我們的集合地點,無數車輛並行排列,各種類型,琳琅滿足,轎車,卡車,麪包車,甚至有摩托車,這浩大的排場,都引來了相當多的圍觀羣衆,他們全都議論紛紛,滿眼震驚,或許,這是他們第一次目睹如此強悍的陣勢吧!
別說他們,就是我,也是第一次見到如此大的陣仗,這麼多的兄弟,這麼多的交通工具,氣勢恢宏,人潮涌動,熱情澎湃,而我,如王一般,傲視羣雄,狂放不羈,這一刻,我的自信心都要爆了,感覺是那麼的豪邁。
下午兩點半,一切準備就緒,我吩咐山鷹和暴龍,帶領六百勇士,直奔省城,而我和雷神,則淹沒在熱鬧的圍觀人羣中,觀看山鷹和暴龍的浩大行進隊伍,在所有人都將重心放在那支浩浩蕩蕩的隊伍上時,我和雷神悄悄的溜到了秘密處,登上了早已準備好的不起眼小轎車。
我們一上車,司機立馬抄着近道,直衝省城。
雷神跟往常一樣,坐在車內,閉目養神,而我,也靜靜的閉上了眼,但內心卻如大浪般,翻江倒海,我在憧憬接下來的宏圖,在幻想未來壯闊的前景,想着自己怎麼樣稱霸省城,怎麼樣步步逼近組織,最終搗毀黑夜組織。
想着想着,我的嘴角都不由的咧出了一個弧度,但,就在我滿腹豪情憧憬未來之時,這一直平穩行駛的車子突然來了急剎車,以至於我整個人都不自覺的往前傾了。
而我的心,也跟着突突跳了起來,立即,一種不好的預感就如狂風暴雨般席捲了我,我猛然睜開眼,朝車前看去。
透過車前玻璃,我竟然看到,在車子的正前方,正橫跨着一輛十分眼熟的勞斯萊斯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