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換6千僞鈔!高三生「福利社洗錢」被抓包 恐被判3至10年刑責

▲19歲高三校內福利社洗錢被抓,因爲觸犯《行使僞造貨幣罪嫌,恐會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霧峰區、大里區2間高中2017年12月時,發生2名就讀高三的19歲學生持千元僞鈔,前往校內福利社購物並兌換真鈔結果校方人員發現送交警方,訊後依使僞造貨幣罪嫌送辦。校方表示2人從沒有不良記錄不料因一時貪念犯下大錯,目前案情仍在審判當中,希望未來孩子能返回校園,繼續讀書重新開始。

根據瞭解,僞鈔案發生在2017年11月間,當時2名高三學生因爲在校外打工,進而認識了僞鈔集團人員,就以1000元換了6張千元假鈔,接着再拿去校內福利社使用,他們第1次換錢時成功得手,但已被校方人員警覺,直到第2次準備在故技重施時,當場被校方人贓俱獲報警送辦。

警方獲報之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僞鈔都來自以阮姓女子爲首的犯罪集團,這個集團2017年2月就曾經被雲林警方破獲,當時阮女丈夫就因「僞鈔案」移送法辦,只是沒想到阮女會繼續印製僞鈔,目前已經陸續逮捕12位僞鈔集團人員,全被依《行使僞造貨幣》罪嫌送辦,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

對此,校方表示,涉案2名學生都不是僞鈔集團成員,只是透過朋友認識了僞鈔集團,一時起了貪念加上想幫忙家裡經濟,最後在朋友的誘惑下才會鑄下大錯,過去2人在校表現非常良好,從來沒有過任何不良記錄,目前案情仍在審理當中,希望未來孩子能返回校園,繼續讀書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