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內賣屋要課45%重稅! 一次看懂「房地合一稅2.0」新舊制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爲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行政院今(11)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房地合一稅2.0」,修正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境內營利事業比照個人納入課稅,後續也會訂定日出條款降低相關衝擊,新舊制有何不同,《ETtoday新聞雲》也幫您一次整理

▲一次看懂「房地合一稅2.0」。(圖/記者陳依旻製表,點圖可放大)

「房地合一稅2.0」新增條文重點有三;第一,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45%;第二,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35%;第三,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爲45%,超過2年稅率則爲35%。

財政部說明,此次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修正土地漲價數額減除規定及視爲房地交易納入適用等,有助遏止短期投機炒作,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發展;針對「房地合一稅2.0」將短期持有的定義從2年拉長爲5年,財政部長蘇建榮補充,是綜合考量,以現實層面思考房地產買賣,若未來不會有進一步延長,5年可作爲短期買賣要祭出高稅率的標準,實際上路的時間會視立法院的審議情況,以及收集立委、各方意見,再來訂定生效情況,財政部也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