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酒駕被逮 竟還想向警方求情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張姓工人10日凌晨開車經過臺中筏子溪橋時被警方攔下,並進行酒測,沒想到酒測值高達0.78毫克。而之前已經有3次酒駕被警方抓到的張男竟還向警方求情,但仍被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儘管酒駕事件頻傳,還是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駕。警方指出,56歲的張男是在與友人應酬喝酒後,於凌晨1時30分開車經過筏子溪橋,恰巧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正在該處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因爲張男全身散發酒味,所以就對其酒測。

已有數度公共危險前科的張男,雖然非常後悔地不停希望警方能夠放他一馬,但警方仍舊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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