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即可請領老年年金 70歲前未申請仍可回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在21日表示,自從開辦國民年金以來,每個月勞保局都會針對隔月將滿65歲,符合請領老年年金資格的國民,主動把通知函與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寄送給他們;而符合請領資格的老年人,即使未在65歲就提出申請,但只要在滿65歲後的5年之內提出申請,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年金會追溯至65歲起補發。

到今年9月底爲止,請領老年年金的民衆已達24.5萬餘人,但另外也有符合請領資格的1.1萬民衆尚未提出申請;在第一次寄發請領老年年金的通知函後,勞保局每隔半年會再針對尚未提出申請的民衆,補寄通知函;勞保局並提醒,雖然國保給付有5年的請求權時效,但還是希望快要屆滿請求權時效的民衆,能儘早主動請領老年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