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當窯烤雞縱火燒死6人 湯景華4度判死求交保

5年前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沒打贏,竟到和他有爭執的翁姓男子住家騎樓縱火,把無路可逃的翁家人當成「甕窯雞」活活燒死。(本報資料照片

5年前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沒打贏,竟到和他有爭執的翁姓男子住家騎樓縱火,把無路可逃的翁家人當成「甕窯雞」活活燒死,釀成6人慘死悲劇,他4度判死,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湯表示自己身體狀況不好,且攝護腺老化求交保。法官評議後裁定。

湯男新北市三重某餐廳用餐時,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祥智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湯男因此不滿,4年前到翁住家樓下,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親人共6人被燒死。

檢察官直言本案罪證明確,「憐憫不花錢、慈悲賺人心」,被害人的痛苦悲傷,不是外人能感同身受,且湯男不承認放火,冷血殺人應判死刑,才能實現刑罰權的正義一審到更二審都認爲湯男惡行重大且犯後沒有悔意,將他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