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花母親貪污的錢留學?曲婉婷出面迴應

曲婉婷母親張明傑貪污案被關押4年多 。(圖/翻攝自曲婉婷Wanting微博;翻攝自wantingq IG)

35歲歌手曲婉婷過去以一首〈我的歌聲裡〉走紅,2014年爆出她擔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的母親張明傑因涉貪污被補,案件過去4年多仍無判決出爐,最近還有網友質疑曲婉婷早年到加拿大留學的花費正是由母親手中贓款而來,律師迴應,張明傑第一起犯罪發生在2009年,而曲婉婷早在這時間點前9年,也就是2000年就到加拿大,留學花費不可能取自贓款。

公家機關工作的張明傑2014年因涉及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項罪名被捕,2016年檢方以犯罪金額3.5億元和不認罪爲由,建議判處張銘傑死刑,而曲婉婷先是表示因爲想念母親天天落淚,之後接受專訪時更表示,母親是勤勞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又補充:「不管她是如何得到」,引發爭議

上月底,曲婉婷再爲母親發聲,說:「媽媽已被羈押4年多,依然沒有判決結果心痛,但還要相信法院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引來網友轉發,有人狠嗆:「曲婉婷留學的錢是母親貪污的錢」。據《新京報報導,張明傑的律師表示,曲婉婷2000年到加拿大留學,「從時間上看,曲婉婷早於母親案發生前9年已經留學,留學款與案件並無關係。」強調曲婉婷留學費用並非從貪污贓款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