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管我了!國中女瞎掰遭父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的父親在我國小四年級時,強行對我性侵..」念國中的少女小花化名)日前控訴遭受父親侵犯;但她的大姊卻戳破這項指控說,小妹曾拿「不能管我考幾分…」協議要父親簽名,可能是不滿管教太多才亂告。

▼小花不服管教,謊稱被性侵。(圖/示意圖

小花的媽媽在她年幼時已經過世,2個姊姊年齡又大她6、7歲,早早就搬離家中在外租屋,小花不滿「爸爸就只愛管我,爲什麼都不管姊姊們?」產生不平衡報復心理。她指控,98年5月間,父親半夜時撲上牀對她性侵得逞,99至100年間,又有3次猥褻行爲

不過對於這樣的指控,小花的姊姊卻出面駁斥說,妹妹有天躲到她家,一問之下小花才說,「我拿張單子給爸爸籤,爸爸突然抓狂,才跑出門。」詳讀單子上面竟寫着「你不可以管我幾點回家、不可以管我成績考幾分」等協議。

小花的姊姊收留了她一陣子後,逼問妹妹何時回家,不料,妹妹突然指控父親性侵,她認爲是不想父親管她,偏偏父親又愛管,小花纔會亂說。

小美父親出庭時喊冤說:「從小到大都是我在教她,壞人都我在做,這小孩不會說我好話。今天會有這種事情是因爲小孩叛逆,叛逆的時候口不擇言,很會講謊話。」

新北地檢署認定,小美指述前後不一、證據不足;而原本小美接受安置,卻因爲被管更多,最後還是逃跑回家與父同住,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