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黨內部選舉看海外人士通訊投票

劉性仁

關於海外人士選舉,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有相關規範;然而對於政黨內部各項選舉,海外人士的投票方式,特別是關於不在籍投票中各項種類中的實踐,卻少有議論,故本文特從此着手,希望能提供大衆一個思考的空間。

就舉即將到來的國民黨主席選舉來說,國民黨在今年5月29日第18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70次會議通過《102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海外地區黨員投票實施要點》規範,明確規定海外人士對於黨主席選舉之各項適用情況

其中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便是在投票方式,將採取通訊投票,亦即不在籍投票之其中一種,這充分說明,國民黨內部選舉對於採行不在籍投票,早已行之有年,一來確保選舉人的投票權利,也就是具有黨權者,其條件爲國民黨黨員入黨滿4個月(回、恢復黨籍比照新入黨),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黨費(免繳黨費者不在此限),具有黨權者則爲選舉人,能夠充分行使基本權利;一來能夠強化海外黨員對於國民黨的向心力,進而鞏固對於中華民國認同及對於臺灣基本關懷信任;一來亦可充分反映海外黨員的心聲,以作爲黨整體決策的參考,基於這樣的考量,國民黨內部選舉方式則選擇採以通訊投票方式。

首先,承辦選務工作中央委員會組織發展委員會海外部,必將以最大用心公正辦理相關選務工作,使選舉程序正當,產生圓滿的選舉結果;其次,就各項海外投票之技術層面,在投票區規範上,海外地區爲一個投票區,設一個投開票所,其負責人由海外部主任擔任,這也是在實務操作上較爲可行。

再者,關於必須相當嚴格確認的是,便是選舉人名冊之繕造、公開閱覽及更正。依國民黨中常會通過《102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海外地區黨員投票實施要點》規定,選舉人名冊由中央委員會繕造之;選舉人資格由造冊單位查覈;而選舉人名冊亦應於今年7月1日至7月3日公告於中國國民黨黨中央委員會組織發展委員會海外部供選舉人閱覽,如有疏漏、錯誤,應即更正。規範十分清楚,程序十分完備,其目的無非是希望能夠擴大海外人士之政治參與權,以強化對於臺灣的愛與熱情,置身於臺灣政治發展中,成爲臺灣不能分離的一份子。

此外,關於通訊選舉選票,由黨中央統一印製,以彰顯合法性公平性;並於6月27日前寄發各選舉人,使選舉人能夠在方便的情況下依法圈選,只需在7月19日中午12 時寄回收件,選票經圈選信封密封后,裝入回郵信封;並簽名並附選舉人詳細地址,不會有太大的時間壓力。

至於開票,則與國內同步,國民黨海外部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設置開票中心,負責彙集所有寄回之選舉票;開票中心同樣也置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各一人,管理員、監察員若干人,辦理開票行政工作,在開票前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衆點清並登記所有回郵信封數後,拆封投入票匭,並依公開整理選票信封、開啓選票信封、整票唱票記票封票之程序進行,最後開票完成,即將選舉結果報告表彙報組織發展委員會。

總之,我們可從國民黨黨內選舉黨主席的經驗中,看出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通訊投票的經驗,建立在公平與信任的基礎上,目的當然是爲了凝聚海外人士對於國民黨的向心力及對於中華民國的認同,爲了發揮民主,彰顯臺灣的軟實力,國民黨願意採行通訊投票,以此經驗期能作爲政府部門施政時的參考。只要有心,沒有辦不成的事;只要我們沒有忘記海外同胞,願意在便利及可行的基礎上讓他們充分參與,融入臺灣政治發展,那麼終將能發揮臺灣民主價值,將臺灣經驗永傳下去。

●作者劉性仁,北市,博,中國五權憲法學會成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