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反洗錢新規 境外提款一年上限10萬人民幣

大陸新制規定每人境外提款一年上限10萬人民幣。(示意圖資料照)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新規定,對銀行卡境外大額取現作出限制,從2018年1月1日起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從過去每人名下每張卡每年不能超過10萬人民幣,縮減成每人名下「所有銀行卡」合計每年不能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外管局負責人表示,該規定是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必要舉措。

外管局2017年12月30日發佈《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通知》,由2018年1月1日起個人名下的所有銀行卡包括附屬卡,境外提取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此外,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張卡每日額度統一爲等值1萬元;如果超過限額的話,該年及下一年均禁止海外提款。

▲外管局以「控流出」政策對大陸銀行卡跨境交易進行限制。(圖/記者一中攝)

外管局負責人表示,該規定主要是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是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必要舉措,可進一步防範銀行卡提取現金領域違法犯罪活動。他表示,2016年有81%境內銀行卡境外提款金額在3萬元以下,將額度定爲10萬元,既可以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現金,又可以抑制違法違規人員大額提款。

據瞭解,大陸外管局從2015年末起,便不再鼓勵使用銀聯卡跨境大額取現,甚至在去年9月更發佈新政策,規定如果民衆在境外消費單筆等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交易或境外領取現金,相關明細將會被外管局收集並記錄,此舉無疑是對銀行卡跨境交易的全面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