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婦淪提款車手!友人幫「比特幣洗錢」 11張金融卡狂領320萬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68歲羅姓婦人投資生意失敗積欠債務,在朋友的慫恿下,上月20日加入詐欺集團擔任提領車手,還找來趙姓友人協助用比特幣洗錢轉帳,26日羅婦趙男在超商提領贓款時,遭警方逮捕,身上還被查扣出11張金融卡,加入犯罪集團7天已領出320萬元,警方訊後依詐欺等罪嫌送辦。

▲高雄68歲婦人因欠債淪爲提款車手,還揪友人一起加入洗錢。(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發現羅婦和趙男形跡可疑,待她領錢後上前抓人。(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2月26日中午,左營分局接獲165反詐騙平臺通報,獲知有2名詐欺車手在博愛二路ATM領錢,偵查隊立即派員前往查緝,發現在車手提領點的附近超商,發現羅姓婦人和趙姓男子行跡可疑,似乎正在密商,因此鎖定2人行蹤,待羅姓婦人再次提款後便上前抓人。

警方發現,68歲羅姓婦人身上有詐欺通報提款卡,另有11張金融卡,另起出現金3萬元和2支手機,而在60歲趙姓男子身上則起出13萬6000多元現金及1支手機。

警方查出,羅姓婦人在退休後,因投資生意失敗而積欠債務,因經濟狀況不佳,爲了還錢,在朋友的慫恿之下得知,「當提領車手賺得快又賺得多」,因此決定加入詐欺集團,淪爲提款車手。羅姓婦人落網後還矢口否認手上現金爲贓款,直辯說,「這是要拿來投資」,但對於身上有11張金融卡,卻又無從解釋。

▲警方在羅婦、趙男身上起出現金和11張金融卡。(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調查,羅姓婦人加入詐欺集團後,因爲沒有比特幣的交易權限,因此再揪從事資訊工作的趙姓友人也一起洗錢行列由羅婦先提領現金再交由趙男轉匯購買比特幣,最後纔將贓款交給犯罪集團。

據瞭解,羅婦自2月20日加入詐欺集團,提領7天,金額已達320萬元,贓款以手續費1.5至2.5%不等可抽傭,羅婦賺進8萬元,趙男則得手5萬元,警方訊後將羅婦和趙男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條例,解送至臺灣橋頭地方檢署偵辦並持續溯源追查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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