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路鴨」儀式完被放生! 板收愛心領養當第2個鴨明星

▲動保處收容流浪鴨「阿歐」。(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任意放生雞鴨形同棄養!新北市動保處自今年1月份起陸續接獲7起流浪雞鴨通報,疑似爲民間習俗「帶路鴨」、「開光雞」而被放生,其中大臺北都會公園中的樂活農園及三重區重陽消防隊接續通報流浪雞和鴨,經動保處悉心照料後,流浪雞鴨已由新店員外市民休閒農場板橋動物之家等地收容。

▲流浪雞已被新店區員外市民休閒農場認養。

這些流浪雞鴨皆已陸續協助送養給愛心民衆,其中1只三重區重陽消防隊協助安置的流浪公雞,已被新店區員外市民休閒農場認養,場主張錦源本身經營休閒農場偶然看見動保處公告認養流浪雞鴨,而決定認養到農場飼養,認養後不但幫助農場除去病蟲害,也讓休閒農場環境更貼近田園生活

▲動物之家收容的流浪雞鴨(籠子內爲動物之家的鴨明星丫丫)。

另1只頭上黑點鴨子「阿歐」,是在大臺北都會公園中樂活農園發現的,目前已由新北市板橋動物之家收容,成爲陪伴園內鴨明星「丫丫」的好兄弟,從一開始入所的緊迫驚恐,到後來成雙成對同進同出,感情好的宛如親兄弟

▲板橋動物之家丫丫悠遊池畔

什麼是「帶路鴨」、「開光雞」?依民間習俗,一年家人不幸有2人相繼過世,則要在喪禮中做「祭三喪」儀式,各地民情不一,也有稱作「祭草人」或「祭空棺」,以期不讓家族內再發生不幸之事,其中可能使用活雞進行草人開光,白鴨則用於壓制煞氣

動保處表示,這些活雞、活鴨在儀式結束後,應由禮儀業者妥善處理,任意放生雞鴨形同棄養,經查獲屬實可依動物保護法開罰3萬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