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曝稅金轉嫁隱憂

囤房族平均每戶增近5,000元稅金,恐墊高租金和房價。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版囤房稅2.0重點

行政院會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非自住房屋改爲全國總歸戶,稅率由現行1.5%~3.6%拉高爲2%~4.8%。除囤房族平均每戶將增加近5,000元稅金,租金和房價也可能因房東和建商轉嫁成本而走高。

依財政部試算,調整非自住稅率(即提高囤房稅差別稅率)部分的影響房屋數約89萬戶至128萬戶,預估稅收將因而增加45億元至55億元,即每戶平均增加房屋稅約4,300元至5,000元。

財政部表示,112年住家用房屋稅收415.63億元,若以增加45億元到55億元來看,等於增收逾1成,絕不是外界說的沒效果和沒影響。且除了差別稅率,本次修法搭配全國歸戶、全數累進和各縣市均應訂定,囤房者稅負將大幅增加。

此外,對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財政部也新訂自然人全國以三戶爲限且排除法人,估計影響7.8萬戶,稅收會因而增加0.7億元。但財政部也同時把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自1.2%降至1%,有310萬戶可望受惠,可能產生23億元稅損,適用單一自住稅率者每戶約可省稅700元。

本次囤房稅2.0另訂有「特定房屋」規定,即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1.5%至2.4%、建商待銷售住家房屋持有兩年內可適用2%至3.6%的稅率。但外界認爲,房東和建商將直接把稅金轉至租金和售價。

對此,財政部表示,財政部事前已有做功課,首先是前幾年房市需求旺盛,目前建商全臺的餘屋數其實沒有想像中多;再者是一般而言,建商推案兩年內,平均可賣出7成房屋,因此財政部才訂定兩年的合理銷售期。

針對建商餘屋,一年銷售時間相對短促,恐不易完銷,是否能適用單一稅率、戶數免累進,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會做合理的考慮」;各縣市差別稅率基準也會因地制宜,會考量城鄉差距,設計模組給地方政府參考。

財政部強調,建商或有可能轉嫁成本,但也要考慮市場接受度,財政部訂出合理銷售期,之後即提高稅率上限至4.8%,即是提醒建商如果是因爲訂價不合理而無法銷出,應該再思考一下把價格調整至市場可接受水準。

至於租金轉嫁,財政部表示,新制對出租且申報所得達一定標準者,下限稅率和現行一樣是1.5%不變,但上限稅率沒有加重,反而是由3.6%降至2.4%,所以應該不會有房租轉嫁問題,反而有助於改善租屋黑數。

依財政部提供行政院的試算報告,本次房屋稅條例修正合計影響房屋數(含調整稅率和限制低價屋免稅)共406萬到445萬戶,稅損和稅增相抵後,稅收將因而增加22.7億元至23.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