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釀造醬油」亂標? 新規後年上路...違者最重罰400萬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醬油是重要的烹調食品之一,應用範圍甚廣,爲使市售包裝醬油產品消費資訊更加清楚,衛福部今(16)日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規定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調合字樣,預定108年元旦實施。

消基會去年調查市售價格發現,有些「非純釀造醬油」平均價格竟比「純釀造醬油」高,但兩者品質不同,民衆無法從價格分辨。因此,衛福部食藥署在今(16)日二度預告修正草案,要將釀造醬油納入CNS,保障製作過程及品質。

食藥署指出,除了必須在外包裝明顯處標示字樣,其中「釀造」醬油除須經制曲發酵製成,其總氮量須達每一百毫升零點八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達每一百毫升零點五公克以上),且果糖含量不得超過百分之零點一;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則爲「水解」醬油。

▲食藥署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非釀造醬油不得亂標。(圖/達志示意圖

另外,若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爲「速成」醬油;「混合(調合)」醬油則是指混合二種(含)以上醬油製成者。食藥署提醒,該規定預定自108年1 月1日起施行,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標示不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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