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及轄區地方法院 甄選特約通譯

圖、文/1111人力銀行

爲了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人士權益、並提升法庭的傳譯水準,高等法院及其轄區分院將延攬通曉泰語越南語印尼語菲律賓語柬埔寨語緬甸語馬來西亞語等東南亞語系,並能以國語傳譯者數名,報名從即日起至5/25止。

爲能正確傳達、翻譯之使命,有意參加特約通譯者,除需提出甄選的申請書外,另還得具備經政府覈定合法設立之語言檢測機構、所核發的語言能力達中級程度證明文件影本,或提出其在所通曉語言之地區國家居住滿五年的證明。

另外,參加甄選者若非臺灣人民,則需提出長期居留或合法居留等證明文件。

要特別提醒的是,此職務採特約方式非公務人員,每次傳譯服務報酬費約1000-3000元之間。參加報名者可於25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表寄至、或遞交到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北市中正博愛路127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備選人會再進行教育訓練後,再考覈遴選適合的人選成爲特約通譯人員。有興趣朋友可上臺灣高等法院查詢,或更多報考資訊請上1111公職專區

* 以上新聞由1111人力銀行通訊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