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恩愛已婚男慘成鐵證!法官認證「熱戀情侶」 判她賠15萬

一名女子與已婚男子偷情,高調在社羣發佈兩人的情侶合照,慘被對方的配偶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小三高調與人夫阿杰(化名)出遊,在社羣平臺上曬出兩人的親密合影,阿杰的元配看見後,不甘婚姻被介入,怒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權。橋頭地院審結,判小三需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杰的妻子主張與阿杰爲配偶關係,但女子小玲(化名)明知阿杰已婚,仍於2021年間與阿杰發展出超友誼的親密關係,毫不掩飾地在臉書上傳合照曬恩愛,讓她感到痛苦萬分,且小玲與阿杰所爲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認爲小玲應給付她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小玲以書狀聲明迴應,稱自己與阿杰的合影爲出遊拍下,難以此認定她侵害配偶權,縱使她真的侵害阿杰妻子的配偶權,但她與對方曾發生糾紛達成和解,認爲再度求償不合理,要求法院駁回其訴求。

橋頭地院法官勘驗阿杰妻子提交的照片證據,發現小玲與阿杰親密依偎,2人牽手、擁抱、頭部緊靠還以手合比愛心,交疊的手上配戴同款戒指,甚至阿杰還赤裸上身與小玲接吻等,且拍照地點均不同,明顯爲熱戀的情侶,已超過一般朋友的界線,故不採信小玲說詞。

此外,法官指出,小玲所指的協議書是針對傷害的事件所簽訂,與侵害配偶權無關,參酌雙方學歷、身分地位、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等,判小玲應賠償阿杰妻子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