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所稅 四種保險費無法列舉扣除

保險無法列舉扣除之四大情況

報稅季節來臨,壽險業者提醒民衆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者,別忘了其中有一項是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額度爲2.4萬元;全民健康保險費,包含一般保費及補充保費則不受2.4萬元扣除額限制,可單獨全額列舉。此外,對於短時間內無法拿出一筆現金繳稅之民衆,建議動用手邊保險單向所屬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也不失爲借錢不求人的好方法

今年報稅截止日除延長至6月底,財政部還釋出綜合所得稅新制申報五大重點,一是增訂長照扣除額,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能者」,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並追溯自去年1月1日施行,但須注意排富條款。二是薪資扣除額擇優二選一,薪資扣除額不只有固定的20萬元,也可選擇用憑證覈銷「薪資必要費用」來扣除。

三是調高基本生活費,每人金額從17.1萬元調高爲17.5萬元,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比較基礎項目爲「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七項。四是同婚合法化,同伴侶第一次可合併報稅。五是放寬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標準。

宏泰人壽全部協理丁淑珍提醒提醒,今年不同於以往的部分,包括申報時間延長一個月,繳稅可延一年或分期三年,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17.5萬元,新增薪資所得覈實減除費用方案政治捐贈1%以上可列舉扣除以及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等。

針對列舉扣除額中的保險費,元大人壽表示,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等人身保險,或勞保、就業保、國保,以及軍公教保險都是可列舉扣除的項目,民衆申報時原則上可不附保險費之繳納證明文件

元大人壽提醒,有四種情況保險費是無法列舉扣除,包括非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之直系親屬的保險費;要、被保險人非同一申報戶;非人身保險費;未經覈准在臺銷售境外保單等。此外,已領取保險理賠之醫療費用或財產災害損失,因已從保險獲得補償,就不得再列舉扣除。

對報稅期間因繳稅而有短期資金需求的民衆,元大人壽建議,可向投保壽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畢竟保單借款具有免保證人、免手續費、手續簡便、撥款快速、隨借隨還、彈性運用優勢,且申貸管道多元,是短期資金調度應急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