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月增3207元! 印尼:印勞薪水應比照臺灣基本工資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儘管國內法令規定家庭外勞不適用勞基法薪資不需要比照基本工資,但印尼駐臺經濟貿易代表處仍要求,直接聘僱引進家庭類印尼外勞的僱主,得比照基本工資(目前爲1萬9047元)付給印勞,目前行情價則爲1萬5840元。此舉衝擊我國直聘外勞制度,需要外勞長期照護的臺灣家庭,預計每月將增加3207元支出。

印尼駐臺經濟貿易代表處從3月開始,就以照顧印尼勞工爲由,不但要求直接聘僱引進家庭類印尼外勞的臺灣僱主,必須親自北上面試外,付給印勞薪資也得比照國內基本工資,打破原本只要1萬5840元的行情價,臺印雙方遇計會在6月的臺印勞工會議正式談判

據瞭解,目前印尼是我國外籍監護工最大引進國,屆時臺灣16 萬多名印勞僱主都會受影響;假如其他來源國也要求比照我國基本工資,到時更將形成全面影響。

勞委會表示,印尼方面要求僱主親自面試,就是爲了防範「假直聘」,印尼方面指出,很多臺灣僱主雖透過直聘中心引進外勞,實際上卻是由仲介代辦,這中間會讓仲介多賺了一層仲介費。

對此,印尼外交部海外國民保護局局長唐天(Tatang Razak)表示,印尼勞工比照臺灣基本工資敘薪是合理的,不只是臺灣,其他國家都有印尼勞工前往工作印尼政府必須保障海外印尼勞工的基本工資和相關權益

勞委會職訓局說明,臺灣外勞引進以印尼爲主的原因是,菲律賓人英文,有更多其他國家選擇,臺灣未必是他們的首選;泰勞因民情關係,不喜歡從事家庭類勞工;越勞則因逃跑率高,已遭勞委會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