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猥褻15歲女234次!趁夜「蓋被」襲胸女兒 她聽腳步聲就嚇醒

少女甜甜15歲至17歲發育期間,遭自己爸爸數次猥褻襲胸,忍無可忍下決定報警。(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徐愷昕宜蘭報導

宜蘭少女甜甜(化名)15歲至17歲正值發育的時期數度遭自己爸爸猥褻、摸胸,甜甜痛訴,爸爸都會趁她夜晚熟睡時偷襲;案經報警,法官以每週約2次下去做計算,發現少女3年來至少已遭受侵害至少234次,審結依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甜父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甜甜平時與父母及2個弟弟同住,2012年某日清晨,甜甜與2弟弟在家中閣樓睡覺時,甜父竟假借「蓋被子」之舉伸狼爪,趁隙摸甜甜的胸部過程長達10分鐘之久,發來他因發現女兒都不吭聲,遂得寸進尺,每週至少2、3次以此方式猥褻,且每回都持續5至10分鐘。

甜甜難過表示,她被摸時非常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該找誰求助,所以才選擇裝睡,後來嚴重到只要聽到爸爸上樓腳步聲,就會驚醒,案發後她曾想過逃家,但也不知該如何是好。後來,甜甜一日收到爸爸的訊息,要她拍下自己赤裸的照片,忍無可任下才將所有事情媽媽說,並至警局報案

法庭上,甜父坦言有襲胸過與女兒,但她辯稱沒有每週,前後加總次數不到10次;不過法官認爲,若這些事情非親身經歷,實在難以闡述的如此清晰,對此相信甜甜說詞,且勘驗私人臉書,甜甜過去也會將該事件發生後的心情寫在動態上。

宜蘭地院審結認爲,甜父爲滿足自身性慾,竟對女兒做出多次猥褻犯行,顯然已對女兒身心造成極大影響,經計算他自2012年9月至2014年11間,每週只少2次侵犯女兒,117周下來共犯下234次猥褻行爲,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各處7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並予以緩刑5年機會以啓自新,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