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瘦身 裁員738人 回聘310人 資遣費15億元

國民黨行管主委大展21日記者會,宣佈裁員738人,再回聘310人,估需近15億元。(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昨表示,爲因應困境進行黨務、組織改革,已於上週五(18日)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相關公文計劃送至臺北市勞動局。此波計裁員738人,估需新臺幣14億9900萬餘元資遣費與年資結算金,希望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同意支應。

黨產會勿爲難黨工

至於員工退休金,邱大展說這屬法定義務,黨產會或有不同見解,但再怎不合理都是法定義務,希望黨產會不要爲難黨工,對抗勞工。如經費不夠,需要錢,可處分不動產作爲法定義務支出。所謂「法定義務」,即國民黨可處分不動產來支應的項目

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昨表示,已收到國民黨大量解僱計劃書,明年1月31日將資遣所有員工738人,並重新回聘310人;由於國民黨尚未提資遣方案,且解僱理由如付不出薪水等,也不符《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會再請國民黨說明釐清

黨產會昨已收到國民黨來函。發言人施錦芳說,若有在不當黨產條例施行前成立的勞務契約須支付薪資、資遣費,可向黨產會申請,詳細內容將在今天委員會討論。

邱大展指出,此次大量資遣共計將資遣738位員工,包含適用舊制年資404人、舊制轉新制105人與全新制人員229人,所需年資結算金與資遣費等,經估算爲14億9千9百多萬元。

邱大展說,勞基法規定員工薪資與退休金等支出屬法定義務,《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也將相關支出列法定義務,但後來黨產會卻在施行細則中,將這些法定義務支出放到許可項目。

將處分不動產支應費用

邱大展指出,黨產會成員中讀法律出身者衆多,對法律應相當瞭解,卻曲解法律,指支付薪資是契約義務;所謂契約義務是指若萬一勞工碰到僱主倒閉,只能自行訴訟向僱主討要薪資,政府沒義務出面協助。

邱大展說,黨產會口口聲聲強調讓政黨公平競爭,而這次國民黨大量解僱,就是要達到政黨公平競爭重要一步,希望黨產會言如其行,讓國民黨處分不動產來支付員工資遣費與年資結算金,讓國民黨真正能夠在組織改造後重新出發。

邱大展表示,國民黨解僱所有黨工後再重新聘用的310人中,中央黨部80人,地方黨部230人,國民黨也會見工會代表,討論解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