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911萬買到傾斜屋 賣方被判退1166萬

東森新聞記者李易珊、林忠政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鄭姓男子花了將近8000萬元,在南京東路精華地段買了一樓黃金店面交屋裝潢時才發現是傾斜屋,認爲是彭姓賣家隱瞞屋況要求減價。臺北地院採信估價師鑑定,房屋價值減損近85折,判彭女應依照比例退還1166萬元給鄭男

位在臺北市精華地段南京東路上的黃金店面,已經改爲衣服批發賣場,店面外觀很難看的出來是傾斜屋,但仔細觀察細部地面水平前後傾斜,而天花板也有些微往右傾。

鄭姓男子是在民國99年9月,以7911萬元買下店面,事後裝潢時才發現,天花板怎麼歪歪的?彭姓女賣家認爲,屋齡已經35年,有些微傾斜是正常的,而且目視也看不出來。鄭男私下調查意外得知,民國96年有傾斜紀錄,認爲對方說謊要求減價,但彭女解釋,房子沒龜裂漏水,沒影響結構,加上買家租金19萬,投資報酬高不減價。

臺北地方法院採信估價師測量報告指出,房屋右後方傾斜,最高斜率1/125,遠高安全斜率的1/200,而且彭姓賣家在房屋說明書中,也沒有勾選房子傾斜,未盡到告知義務,房屋價值減損14.87%,判彭應退還116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