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內政部:已完成98件租金補貼、28件租屋媒合

花蓮強震造成多棟房屋傾倒。(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花蓮0206強震造成多棟房屋傾倒,內政部7日則指出,爲協助受災戶解決居住問題,日前提出災戶住宅補貼租屋媒合服務,目前已受理98件租金補貼申請案;此外,內政部也主動協調花蓮縣仲介公會邀集房仲業者提供免費租屋諮詢及媒合服務,在業者的積極協助下,截至5日有107件租屋需求,帶看91人次,完成28件租屋。

內政部指出,爲協助花蓮受災民衆,除在地震發生後全力投入救災、受損建物評估及協助災民重建等事宜,也比照臺南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標準提供協助,同時積極推廣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觀光,期盼能儘速協助花蓮居民重獲平穩生活

首先,在災戶住宅補貼及租屋媒合服務部分,內政部表示,已於2月13日召開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作業規定會議決議比照臺南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式,針對地震房屋毀損的受災民衆,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依人口計算最高補助1萬6千元,另對於房屋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租金補貼戶,則可適用所得稅每月最高1萬元的稅賦減免。

內政部進一步說,營建署已於2月14日預撥1千萬元予花蓮縣政府,截至3月2日已受理98件租金補貼申請案;此外,內政部也主動協調花蓮縣仲介業公會邀集房仲業者提供免費租屋諮詢及媒合服務,在業者的積極協助下,截至3月5日有107件租屋需求,帶看91人次,完成28件租屋。

在受損建築物安全評估部分,內政部表示,爲讓花蓮地區民衆能儘早確認居所是否安全,農曆年節期間各地技師持續留在花蓮協助震災受損建築物進行緊急評估,截至3月2日已辦理538件受損建築物評估,其中20件建築物張貼紅色危險標誌,16件建築物張貼黃色危險標誌,並已拆除其中9棟紅色危險標誌之建築物,後續仍持續辦理評估作業。

爲主動篩選出高危險疑慮建築物,內政部亦將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一定樓高的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辦理建物快篩,經清查若有安全的疑慮,將主動通知並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進一步確認建築物的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