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先民調再訂法 同團:結婚得看其他人爽不爽?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多個同志人權團體26日到法務部門口舉牌抗議,嗆法務部對婚姻平權議題拖拉,要求法務部長羅瑩雪「踹共」,現場指出,法務部次長明堂曾允諾會在12月中旬前,提出同性婚姻平權對案,但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卻在上週指出,目前還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要求羅瑩雪出面處理否則下臺。▲現場演出行動劇,指控羅瑩雪對婚姻平權議題推拖。(圖/記者賴於榛攝,下同)伴侶執行長許秀雯說,陳明堂上個月曾在立法院公聽會中允諾法務部會在12月中旬之前,提出同性婚姻平權對案,林秀蓮卻在上週指出,「同性婚姻法制化臺灣還具有爭議性,應該要先了解民意趨向後再製訂相關法律,現在還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機。」許秀雯憂心地說,現在距離期限只剩下約20天,質疑法務部對婚姻平權的態度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則說,林秀蓮的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同性戀現階段還不配享有人權,而且同性戀能不能擁有人權,還得看其他人民爽不爽!」接着痛批,林秀蓮的民意趨向說,根本是自己打臉,因爲法務部去年發包的研究案,做了國人對於同性的婚姻看法的民調結果支持者高於反對者,況且國際人權委員會也直接回應法務部「人權保障不應取決於公共意見」,羅瑩雪應對法案被延宕公開道歉。現場也演出行動劇,諷刺羅瑩雪自稱努力推動人權,對於婚姻平權卻以沒有社會共識、時機未到、禁止同性婚姻合乎憲法、不可少數霸凌多數、爭議過大等等爲藉口,遲未提出具體的同性婚姻法案,「難怪有人講臺灣的法律是Law In Shit(狗屎法律)!」

以同志身分參選九合一候選人,包括綠黨新北市第一選區市議員參選人王鍾銘、人民民主陣線嘉義市長候選人林詩涵(下圖)也出面力挺,林詩涵就說,和男性女性都交往過,與男性交往時,很自然就擁有結婚的權利,與女性交往時則否,對於法律並未保障弱勢感觸很深。綠黨高雄市三民區市議員候選人樑益志辦公室主任吳宗泰則說,法務部總說要有社會共識才能修同志婚姻法,但難道「蓋核四和引進美牛就有經過社會共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