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加減法問題!

3月1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談到“減負”問題時說,這裡我要講清楚一些概念,一個是什麼叫負擔?我們講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的是違背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超出教學大綱、額外增加的這一部分。在這以內的,我們把它叫做課業、學業,叫做必須付出的努力。

長期以來,人們對“減負”有一種片面認識,認爲“減負”就是降低課程教材的難度、減少考試科目和降低考試難度、嚴格控制教學和學習時間等。事實上,課程、教材、考試只要不超出教學大綱規定的難度就不能算作負擔,相反,如果達不到相應的難度反而會降低人才培養的質量。考試科目、教學和學習的時間,這些都是國家根據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作出的規定,如果隨意減少,學校就難以完成既定的教學任務,達不到預期的教育目標

因此,“減負”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加減法問題,而是如陳部長所言,要尊重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減掉那些超出教學大綱、額外增加的負擔。有鑑於此,我認爲,“減負”不是在課程、教材、考試等方面修修補補,而應當尊重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在培養學生學習興趣下功夫,讓學生在規定的課業、學業內付出努力,進而學得輕鬆、學得愉快。

只要對教育規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學生對自己感興趣事情無論怎麼學也不會產生負擔。一個對物理着迷的學生,即使物理再難學,也能在學習中找到極大樂趣。相反,一個討厭物理的學生,即使讓他做一道最簡單的物理題,對他來說也是負擔。因此,要真正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教師應在激發學生學科學習興趣上下功夫,而不簡單地降低教學難度。況且,據有關專家研究顯示,我們國家的課程難度也並非太大,與發達國家相比只佔中上游水平

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既要靠家長和教師的科學引導,也要靠學生自己。教師在教學中要善於採用目標激勵法、情境激勵法、好奇心激勵法、賞識激勵法等,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和對知識的探究慾望,培養學生的學科學習興趣。教師在引導學生掌握知識的同時,要教給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思維方法。有了方法這把鑰匙,學生學習中遇到的難題就能迎刃而解,進而不斷體驗到學習的快樂,越學越有興趣。此外,教師和家長還要善於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葉聖陶先生曾說:“教育就是培養習慣。”學生一旦養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可以在沒有家長和老師監督情況下將學習視爲一種生活常態,自覺主動地投入學習,學習就會變得越來越輕鬆。

興趣還要靠學生自己培養和保持。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有些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看上去智力並不比別人好多少,但他們靠自己的努力掌握了科學的學習方法,養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形成了濃厚的學習興趣,尤其是在學習上遇到困難和挫折時候,他們能保持良好心態,善於總結得失,在逆境中看到希望,最終脫穎而出。因此,在培養學習興趣的過程中,學生是內因,教師和家長的引導是外因

來源:蒲公英特約評論員 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