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耐震補強補助申請超冷 7成預算未執行

行政院在2018年推出「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政策,針對老舊建物耐震安檢提出5大策略。(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來地震頻傳,營建署推動「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重建補強措施」,補助各地方政府,不過,審計報告點出,首期重建計劃擬定項目近7成預算未能執行,顯見該計劃未衡量各縣市執行能力,補助款分配也無明確依據。

營建署迴應,未來將祭出研修建築法規、提高補助額度、補助地方政府成立輔導團等3大措施,盼提高執行效益。

中央2019年至2021年執行首期重建補強計劃,投入54億元預算,全面執行全國危老建物快篩、耐震評估、補強及重建,其中29億餘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等事項。

審計部細究各縣市政府在首期計劃的補助狀況,在「重建計劃擬定」工作項目預算有9000萬,臺北市等18個縣市政府獲得補助4108萬餘元,卻繳回1543萬餘元,等於有7成預算未能執行,2022年實際執行數1258萬餘元,也僅佔整體預算41%,執行成效欠佳。

審計部查閱地方政府在首期計劃的補助款繳回比率,3年平均爲68.48%、26.72%、29.32%,顯示多數補助經費未能執行就繳回。

營建署表示,此補助是鼓勵性措施,無法強制民衆申請,且需多次溝通協調住戶,由專業人士協助,於一定時間推動整合方能成案,加上國人對建築物結構安全重視度普遍不足,該補助又須有自付額,導致申請意願低落,因此首期計劃執行未如預期。

針對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或座落斷層帶的地區,像是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縣,營建署首期也依計劃覈定補助3.4億、5960萬、6147萬、5899萬,但上述縣市的實際執行總金額均不及補助額度1%,地震發生次數佔全國第一的南投縣3年獲覈定6237萬元補助額,卻也都沒有執行數。

審計部則要求,營建署應派員督導考覈地方政府,也須改善高風險縣市執行率連年欠佳的狀況,否則將加劇人民面臨震災的風險,不利地震災害防災策略、城鄉災害防災策略推展。

營建署指出,該計劃精神在於排除建築物軟弱樓層的結構問題,降低地震倒塌風險,與日前臺北市大直工地施工損鄰,造成民宅地層下陷、傾倒不同,非屬此計劃弱層補強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