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5年只愛愛7次 「我是正常男人」夫訴請離婚...法官打臉

男子控訴妻子不行房,兩人5年只愛愛7次。(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是正常男人,非常痛苦。」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控訴,和妻子結婚後性生活頻率大減,近5年加起來只有7次,更懷疑她有外遇,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爲,不論是協調家務分工或性生活,夫妻雙方都該共同協調、溝通,不能歸責任何一方;但朱男不願意溝通,去年即自行離家與妻分居,判決不準離婚。

蘋果日報》報導,朱姓男子透露,他和妻子均是對方初戀,婚前性生活和諧,沒想到步上紅毯後一切變調,兩人歡愛次數從每月1、2次降到1年1、2次,最近5年「愛愛」次數更只有7次,他坦言生理需求無處抒發,過得非常痛苦。他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更指妻子與同事婚外情,多數日子不是住孃家就是其他地方,近2年兩人已沒有性生活。

朱男妻子表示,雖然不是每次性愛都滿足另一半,但5年時間肯定有超過7次;反控丈夫6年前投入直銷,時間、金錢都花在買產品和參加課程家中大小事全由她包辦。

法官認爲,夫妻該共同協調家務分工和性生活,不該歸責任何一方,但朱男在去年11月就選擇離家分居,因此駁回他的離婚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