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太愛逛寶雅 不給去就罵人 他哭吼要離婚竟被法官打臉

臺南一名人夫與妻子的習慣南轅北轍,且妻子的行爲讓他承受巨大精神壓力,便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人夫不滿妻子詭異行爲一籮筐,不僅天天逛寶雅血拚,還動不動就離家出走與別的男生鬼混,其他還有禁止與異性接觸、不給洗澡等等,讓他忍無可忍,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但臺南地院審理後,認爲人夫無法舉證妻子的行爲屬實,駁回請求。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於2018年9月間結婚,但妻子婚後無業,三天兩頭跑去寶雅亂買東西,倘若阻攔就會被妻子瘋狂辱罵,此外,他也被嚴格控管不能與異性有接觸,他因妻子要求「一個人獨處」,便租房供其居住,但妻子卻嫌房客太吵,吵着要搬家。

人夫控訴,妻子還常離家出走3至4個月都不回來,成天在外與男生鬼混,先前同住時,妻子也不讓他洗澡,或是在凌晨就把他趕出門上班等,害他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進而辭職,實在無法承受妻子的長期的同居虐待,遂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此,人妻否認離家出走與男生鬼混,反控是人夫沒有帶飯回來給她,還表示,她的確有吵着買東西、不讓人夫洗澡、凌晨趕人夫出門上班等,但那都是距今1年以上的事,她並不是天天都如此。

臺南地院法官審理時,法官認爲人夫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人妻的行爲屬實,也無法證明人妻的行爲是常態,實在難以認定狀況嚴重到雙方無法同居的程度,最終不採信其說詞,駁回要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