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人妻與9旬老男愛愛 竟是要他當「離婚見證人」

1名40歲人妻因要90歲老男當她的離婚證人,進而與他開房間上牀。(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40歲的人妻,因無法再忍耐自己的破碎婚姻,她進而找尋2位離婚證人來爲自己做證明。據瞭解,近來也有專業的離婚證人服務可以尋求,然而人妻卻不願花錢,卻是找了1位9旬熟男協助,但人妻也沒想到,這位熟男竟會她說,跟我開房間就幫你證明離婚。

臺灣的《民法》第五節規定,離婚時必須要有2位證人才算數,因此衍生出專業的離婚證人,但是這名40歲的人妻,卻沒有尋求離婚證人的服務,而是找向1位9旬的熟男尋求協助,人妻未料想到的是,熟男竟向她求償上牀嘿咻纔會協助自己當離婚證人。人妻無奈之下,只能硬着頭皮與老男嘿咻,事後人妻心生不滿,竟然向老男提出強暴告訴。

法院傳喚偵訊時,根據監視畫面發現,人妻是主動與老男同進出摩鐵,並沒有被老男威脅等,而且完事後還與人妻老公用餐,因此全案被判定爲無罪,老男也不需要向人妻支付任何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