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不只過年有 警局、消防局趣味「習俗」大公開

警察局消防局社會記者上班首要禁忌「鳳梨」、「旺」字食品禁用。(圖/記者歐建智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農曆新年傳統習俗有不少禁忌,其實對警察、消防人員甚至社會新聞記者來說,因爲工作性質環境關係,許多流傳已久的「禁忌」平日就馬虎不得。有資深消防員感慨地說,千萬不能鐵齒以爲是迷信,很多「巧合」是怎麼都解釋不了,只能「有遵守有保庇」。

最爲人知的禁忌就是「禁入鳳梨」,包括鳳梨酥,只要有鳳梨成分在內的通通禁止進入消防隊警局,和在社會記者上班時間食用。還有逢年過節、開工開市常見的菜頭也是。原因無他,鳳梨臺語「旺來」,菜頭象徵「發」,沒有人會希望打火場次旺、犯罪案件發,累死警消不打緊,民衆生命安全可不是開玩笑。

▲「乖乖」反而成了鎮煞寶物。(圖/記者董美琪攝)

同樣原因,就連有「旺」字的餅乾糖果零食,也通通不準進,更不準在上班時間吃。不少警局、消防局,社會記者辦公室,甚至地檢署法院裡,因此可以看到「鎮煞寶物」一包「乖乖」坐鎮,怕不夠,擺個四五六包不限口味,都很常見。甚至龜毛點花生西瓜最好也不要,取諧音顏色「發生」、「見紅」,不過這部分爭議較多,也大多不那麼忌諱。

另外有消防員也提到,流傳清掃消防車時,不能用掃把,因爲「掃把星」得罪火神就糟糕了。而派出所門口上經常看到的「紅燈」不能熄滅,有老刑警說,相傳紅燈滅了案件就會不斷涌入。還有沒穿制服的員警、民衆,不能隨便坐上警局或派出所的值班臺椅子。民衆看到警用手銬放在一旁,也不能亂碰,尤其女孩子,因爲不吉利會招煞。

定期打掃保養消防車,禁用「掃把」。(圖/記者黃克翔攝)

至於警消和社會記者經常得出現的死亡命案現場,最好不要起「感嘆之心」,大嘆可惜、喊死者名字,看到死者是美女心裡想「好漂亮」,甚至忍不住跟着家屬落淚。有資深記者表示,這些就像是進到殯儀館靈堂的禁忌一樣,最怕不該跟着的跟上了,可是會很困擾的。

當然,「習俗」是人訂的,聽聽就好信者恆信。但回過頭來看,這些也是前人留下來的一種經驗談,其實說穿了,就是藉由習俗提醒警消人員、記者,要隨時注意專業形象、維持紀律秩序,免得鬧了笑話給民衆不良印象

▲警消、記者在命案現場,心裡最好不要亂「想」。(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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