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消費後撿屍 男賠60萬還要坐牢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蕭姓男子3年前到金錢豹酒店消費,趁着陪酒的女子酒醉後將她帶出場並性侵得逞,且在酒女反抗時還施以暴力事發後,蕭男與酒女以60萬元代價達成和解,但臺中地院認爲他有前科,依強制性交罪判蕭男2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22歲)在2016年6月間到金錢豹消費,他喝了酒後,見到酒女喝醉、已意識不清,便硬帶對方出場、到汽車旅館意圖性侵,未料,期間該酒女醒來發現、極力抗拒,並打手機經紀人,但蕭男刻意謊報地點,讓酒女無法獲救。

緊接着,蕭男又意圖性侵酒女遭拒,竟朝對方暴力相向,導致酒女被毆打到左眼及右臉都有瘀青,且兩側手臂及右大腿有抓傷傷痕,並遭蕭男性侵得逞。

事後酒女對蕭男提出告訴,臺中地院審理期間,雙方雖以60萬元達成和解、並分期付款,酒女也在出庭時幫蕭男向法官提出給予緩刑的意願,但法官認爲蕭男有前科,審酌其犯案時年僅19歲,仍判他2年有期徒刑,且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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