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將檢討晶鼎案 彰化環團籲撤案

經濟部工業局爲解決事業廢棄物問題,計劃在彰濱工業區興建事廢棄物焚化爐,但引來當地居民、環團、醫界等抗議;經濟部29日表示將檢討晶鼎案推動的必要性,並依照契約處理本案後續工作,不過當地環團不買單,認爲經部說法很曖昧,要求直接撤案。(本報資料照片)

爲解決事業廢棄物問題,晶鼎綠能公司計劃在彰濱工業區興建事廢棄物焚化爐,但居民與環團抗議;經濟部29日表示,晶鼎案收到許多民衆建議,因各種因素遲無法取得建築執照,將檢討推動必要性。不過彰化環團不埋單,認爲經經濟部的說法很曖昧,要求直接撤案。

經濟部29日表示,晶鼎案經公告公開招商,甄審出最優申請人,於2020年9月與晶鼎綠能公司簽約,原訂今年6月15日動工興建,不過因反對聲浪大,加上未取得縣府核發建照,迄今無法動工。期間也請晶鼎綠能持續與民衆溝通,以取得在地民衆共識。

經濟部說,現階段晶鼎綠能已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向縣府申請雜項執照,不過遭縣府退件。依契約規定,興建期開始6個月仍無法興建,可歸責於廠商。後續若未能獲縣府支持取得建雜照申請,並依法完成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後續將重新檢討晶鼎案推動的必要性,並研擬後續相關作爲。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晶鼎案是彰化縣史上第1個全縣包括縣長、鄉鎮長、議員及立委都反對設置的開發案,認爲中央不應該與地方對抗,經濟部的說法曖昧,呼籲經濟部直接撤案。

施月英指出,晶鼎案已於2020年9月簽約,依合約從簽約起要在4年內完成環評及興建焚化爐,時間上不可能完成,興建期前的2年內要完成環評,也早已超過期限,晶鼎至今未完成開工前說明會,經濟部可以直接取消和晶鼎的合約。

晶鼎綠能董事劉佳鈞表示,此案是依政府法規取得相關許可,認爲臺灣產業發展事廢處理設施不足,現行設備污染排放嚴重,「我們不是污染源,是爲了解決現行問題」,仍會依相關程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