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化獲國賠4.7億 環團籲撤回訴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淑芬(左)、監事顏淑女(右)召開「儘速撤回國賠訴訟;臺化燃煤電廠關廠六週年-臺化污染請負起對彰化的社會責任」記者會,痛批臺化燃煤電廠關廠六週年,長期污染彰化還要求國賠,欺負彰化鄉親。(姚志平攝)

臺化彰化廠2014年因汽電系統操作到期,二度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展延遭駁回而被迫停工,提起國賠訴訟後,彰化地院日前判決縣府應賠償4億7704萬元。彰化環團29日開記者會痛批臺化彰化廠燃煤排放廢氣,不只長期污染彰化,也讓空氣充滿臭酸味,如今卻厚臉皮向彰化縣政府索取高額賠償金,呼籲臺化撤回國賠訴訟。對此,臺化對此沒有迴應。

臺化彰化廠因M16、M17、M22等3座鍋爐操作許可證即將到期,曾於2016年申請操作許可證展延,彰化縣環保局當時以燃燒不符標準爲由2度退回臺化申請,臺化也2度提訴願,環保署皆認定彰化縣政府行政處分違法。

事後,臺化向彰化縣政府申請損害賠償。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爲縣府違法的行政處分使臺化被迫停產而無法營運,須賠償4億7704萬6416元,全案可上訴。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顏淑女表示,臺化彰化廠2016年被彰化縣政府認定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定義的「特殊性工業區」,須在四周規畫緩衝地帶及設置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臺化卻因爲不想花錢設站,加上彰化廠連年虧損,刻意讓許可證申請卡關,致使彰化縣環保局成爲關廠的代罪羔羊,希望臺化善盡企業責任,撤回國賠訴訟。

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則控訴,臺化過去接連在彰化設立燃煤設施,排放廢氣煙囪僅60公尺高,讓工廠方圓5公里內總計88所學校、逾20萬居民,長年吸進含有重金屬成分的致癌物,如今臺化卻要跟縣府索取賠償,非常不合理。

楊澤民強調,臺化必須善盡企業責任,不只要撤回國賠訴訟,也要支付工廠周遭居民到醫院接受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篩檢費用,給長期因燃煤排放廢氣而影響健康的居民補償與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