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不救國還竊占國產 他批「成立之初就有政治目的」

▲位在臺北市松江路的救國總部志清大樓。(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位在臺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樓」的救國團總部,該房產登記爲中華民國所有,卻長期遭救國團佔用,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歸屬國有,10日判決救國團敗訴定讞,且必須返還土地租金。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當初成立就帶有政治目的,且也是教育部撥款5千萬興建的,因此痛批救國團怎有臉欠租金、佔國產

救國團總部位在臺北市的志清大樓,不過,國產署認爲這是國有財產,向法院提告追討。最高法院判決10日出爐,認定這棟大樓爲國家所有,因此駁回救國團上訴,全案定讞,而救國團必須返還土地,並補繳5千多萬的不當得利。

對此,徐永明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在本月底針對救國團召開聽證會,認定救國團是否爲國民黨附隨組織;而近日接連傳出好消息,除了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救國團,應返還長期佔用臺中市公有土地及不當得利外,救國團總部佔用價值約11億元的國有地誌清大樓,遭判返還土地與應付租金5000萬元也定讞。

徐永明表示,救國團成立之初就帶有政治目的,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而長期被救國團佔用市值數十億的志清大樓,當初也是教育部撥款5000萬興建,這筆預算也經過審計部同意。

對此,徐永明痛批救國團怎麼有臉拖欠租金,一路打官司跟國產署爭產至今?最後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難道只是證明救國團不只不救國,還會竊占國產?

徐永明指出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曾說,「救國團、婦聯會處理起來『更傷腦筋』」,但這些國民黨附隨組織竊占國產者,爲數可能不少,而至今被揭露者極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因此呼籲黨產會未來能夠好好抽絲剝繭。

徐永明也提醒,除了黨產會之外,其他行政部門內政部、教育部和財政部單位都應該加緊配合,將原本屬於人民的財產,從這些附隨組織身上追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