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友恐嚇堵人 她恐慌症發作自殘仍慘遭硬上

中市蔡男2020年起傳13次簡訊恐嚇前女友小美,並開車到公司堵人載走,兩人發生衝突,小美恐慌症發作,蔡仍強制性交得逞,刑事部分判刑3年10月,小美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判賠12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蔡男與小美分手後仍糾纏不清,2020年間陸續傳13次恐嚇簡訊,6月間開車到公司堵人,小美上車後兩人衝突,蔡恫嚇同歸於盡,小美反抗並怒要跳車,致恐慌症發作自殘,仍慘遭蔡強制性交得逞,刑事部分,蔡遭判3年10月確定;小美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蔡仍辯稱合意性行爲,法官判賠120萬元,可上訴。

小美指控,蔡不甘分手,2020年4月間起接續13次傳「殺你全家」、「你完了」等恐嚇字眼簡訊給她,同年6月20日上午6、7時就到她公司前堵人呼喊上車,她怕引議論上車坐在副駕駛座,因車子貸款及蔡質疑她交友,兩人起衝突。

蔡恫嚇,若她離開,就同歸於盡,還動手勒她脖子,她反抗並開車門要跳車,被蔡抓住手、喝斥關門。她因恐慌症發作而徒手敲車前檔自殘,蔡見狀取物自敲頭,並質問「爲何要跳車?」;她回稱,被抓到無法呼吸、要回去上班、不願就範。

小美控訴,怕遭施暴只好聽指示爬到後座,蔡強制性交得逞後,纔將她載回公司。小美1名同事發現她脖子瘀青,隨手拍照;小美中午傳訊給該同事稱,「心情不好,活不下去」,並哭訴遭強暴,小美原無意報警,經婦女團體勸說下報警。

蔡坦承簡訊恐嚇,但否認性侵,辯稱是合意性行爲,且事後,雙方還密集通話,小美隔天還陪他去苗栗看土地。

刑事部分,法官不採信蔡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10月確定,小美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恐嚇及強制性交撫慰金。

法官以小美的陳述、同事證述及通話紀錄、傷勢照片等佐證,認定蔡強制性交犯行,認爲不得以未立即求援、對蔡疏離等行爲而合理化犯行,蔡應負侵權行爲責任,判賠恐嚇犯行撫慰金30萬元、強制性交犯行撫慰金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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