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脖硬上前女友...還辱她和公公有染 恐怖男判賠120萬

臺中蔡姓男子不甘女子提分手,不斷騷擾還傳訊說「要殺你全家」、「看誰家破人亡」等恐嚇達13次,甚至到對方公司堵人,還在車上質疑女友和公公有一腿,並掐脖施暴對她硬上得逞,女子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法院認爲,蔡重創女子身心,判他應給付女子120萬元,可上訴。

女子主張,2017年和蔡交往不到1年就分手,蔡持續聯絡後又不甘心被甩,2020年4月起不斷傳訊稱「要殺你全家」、「同歸於盡」,「看誰家破人亡」等連續恐嚇她13次,同年6月又開車到她公司堵人,上車理論後被蔡載去沙鹿後火車站偏僻處,雙方又因貸款一事口角。

女子控訴,蔡勒住她脖子想硬上,自己嚇到想跳車又被拉回,又怕再遭蔡施暴,才聽從他指示爬到後座,又被蔡掀衣、脫褲發生性行爲,後來因疼痛要求蔡停止,對蔡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蔡男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隔天女子還陪他去苗栗看土地,也認爲女子求償金額過高。

臺中地院查,女子有提出蔡男恐嚇13次的簡訊,另女子的同事也說,當天女子說心情不好,一問之下才吐露遭蔡掐脖硬上,且邊說邊大哭,也看到她手臂、脖子都有瘀青,自己就勸她要去報警。

法院也審酌,蔡男、女子當天在車上因貸款爭吵,女子甚至因恐慌症發作,蔡男也自稱說,他當時懷疑女子和她公公有男女關係,女子就很生氣、捶打車子還說要跳車,實難想像以當下客觀情性,女子仍會願意和蔡男在車上性交,不採信蔡辯詞。

法院審酌,蔡對女子恐嚇、性侵,造成她身心受到重創,罹患疾病,認定恐嚇13次部分精神撫慰金以30萬元適當,性侵部分90萬元適當,一共判蔡應給付女子120萬元。

蔡男連續恐嚇前女友13次,還朝她掐脖硬上,法院判蔡應給付對方120萬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