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大亨遭昔日愛人反目!前旅館公會理事長背信遭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北市老牌旅館業者韋姓負責人背信罪。(資料照)

臺北市旅館公會前理事長韋建華,多年前與邱姓女子在美國關島結婚,2014年雙方約定由邱女出資,買下大同區一間旅社,並「借名登記」在韋的名下,韋更當選公會理事長,不料,2021年9月韋將旅社抵押向銀行,借款6000萬,同時拒絕返還旅社,邱女提起民、刑訴訟,檢察官依高等法院判決韋應返回所有權給邱女,認定韋違背當初約定,侵害邱女利益,依背信罪起訴。

韋男與邱女在臺同居,並未登記結婚,邱女出資讓韋經營,而韋更參選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當選理事長。2015年間,韋將房產抵押給銀行,借貸數千萬元,2018年,邱女察覺異狀,拿出「隱名合夥及借名登記契約書」向韋索討旅社所有權,但邱拒絕歸還,同時又向再度借貸6000萬元。

韋主張旅社是他自行管理收益,並指當初會簽下借名登記契約書,是因爲他有心臟方面疾病,擔心自己過世,旅社會被前妻或是之前同居人所生的子女瓜分,爲了保障邱女的權益,簽定借名登記書,打算死後全將房產贈與邱女。但檢察官認爲,韋男聲稱與借名登記契約書是假的,卻未能舉出不能訂遺囑,將旅社贈與邱女的證據,因而不採信韋男辯詞。

檢察官依高等法院民事判決,確定旅社所有權歸邱女所有,認定當初借名登記在韋男名下,韋男將房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給予銀行,並從事貸款,認定韋男涉犯背信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