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指控僱主禁止漁工穿救生衣 勞動部:岸邊有勞檢、遠洋漁船有漁業署派觀察員

宜蘭漁工職業工會今天到勞動部前陳情。(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今(29)日到勞動部前陳情,希望勞動部可以正視漁工的生命安全,主要是有太多僱主禁止船上作業漁工穿着救生衣,導致許多本籍外籍漁工暴露在危險之中;對此,勞動部職安署產業安全科科長陳志祺表示,勞動部每年都有在做勞檢,去年在岸邊勞檢共計150件,查有5件違法,其中3件就是漁工未穿戴救生衣而開罰,勞動部會再跟相關單位加強溝通宣導

宜蘭漁業工會指出,就他們接到的案例中,有不少漁工表示,雖然船上備有救生衣,但都僅是應付勞檢用,長期以來,海上作業勞工,都被僱主禁止在工作時穿救生衣,理由保麗龍材質救生衣,會妨礙工作速度影響漁獲量。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指出,除了漁工沒有穿救生衣問題外,境外的外籍漁工更是沒有受到職安法的保障,根據外籍漁工NGO的概略統計,光是境外漁工人數就達4萬人,但這些人一旦在遠洋漁船上作業,受傷、落海、失蹤甚至死亡都無法獲得保障,因爲他們根本就沒有納入勞健保

李麗華強調,希望勞動部可以重視外籍漁工的人權問題,因此今天提出的主要訴求爲,希望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針對漁船作業的勞工制定規範,要求僱主應提供適當的安全設備,不得以妨礙作業及影響漁獲爲由,禁止勞工穿着救生衣;且設置多個免付費檢舉專線,受理漁工檢舉僱主未依法執行的案件;最後是希望勞動部可以落實勞檢,實際到遠洋漁船上檢查漁船實際作業情況

對此,勞動部職安署產業安全科科長陳志祺迴應,勞動部每年都有進行勞檢,但勞檢員的工作範圍爲岸邊檢查,針對工會要求勞檢員希望可以上到遠洋漁船檢查這點,據瞭解,漁業署在每艘遠洋漁船上都有派駐觀察員,且遠洋漁船與境外漁工的業務範圍是歸屬在漁業署,勞動部這邊會再跟相關單位進行討論。

勞團指控僱主禁止漁工穿救生衣。(圖/記者餘弦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