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女孩經紀人涉私接活動 遭桃園地檢署起訴

臺灣樂天棒球隊提告行銷部經理陳元凱涉及私接活動,且爲避免樂天發現,收取廠商活動費用後,再由其他人經營的企業社開立低報費用發票給樂天公司,從中獲取1190萬8447元。樂天副總經理浦韋青則是指示妻子僞造不實門票銷售紀錄。陳元凱、浦韋青等人遭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賴佑維攝)

臺灣樂天棒球隊提告行銷部經理陳元凱涉及私接活動,且爲避免樂天發現,收取廠商活動費用後,再由其他人經營的企業社開立低報費用發票給樂天公司,從中獲取1190萬8447元。樂天副總經理浦韋青則是指示妻子僞造不實門票銷售紀錄。陳元凱、浦韋青等人遭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

陳元凱違反樂天公司之工作規則藉由擔任樂天桃猿職業棒球隊專屬啦啦隊「Rakuten Girls」經紀人,以自己經營的國際行銷企業社,與廠商接洽安排樂天女孩演藝活動收取費用,且爲避免遭樂天公司發覺私接活動,而於收取廠商演藝活動費用後,再與被黃姓、郭姓男子謀議,以2人經營的企業社開立低報費用的不實發票給樂天公司,陳元凱從中獲取不法利益1190萬8447元。

另外球隊也發現,樂天公司副總經理浦韋青爲達2022年6月25、26日棒球隊門票銷售量,指示樂天公司票務部售票人員、其趙姓妻子製作有其他公司購買30萬元的不實銷售紀錄,製造門票銷售的假象,因爲樂天公司一直未收到票款,趙女提供不實請款單給郭姓男子,讓該公司支出30萬給樂天公司。

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陳元凱、浦韋青、其趙姓妻子及郭男等人,依《刑法》背信罪、其他人則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陳元凱等人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