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男出獄再誘拐小二生 學校頂樓、草叢硬上..3天口交7次

▲有戀童癖的舒男誘騙小2生,3天內男童口交7次。(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戀童癖的性侵慣犯舒姓男子前年3月在臺南永康區拐騙一名8歲男童,把人帶到高雄屏東等地後,在3天內對小男孩口交7次、猥褻,如果對方不願意就會賞巴掌強行硬上。臺南高分院合議庭,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強制性交罪判1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38歲的舒男早就有前科,在1999年到2008年間3次誘拐、性侵男童,雖然都有被抓入獄治療,但是每次出獄後都不到半年就會再犯。

最近一次的犯案在2015年,當時1月3日才執行完畢出獄,沒想到同年3月22日下午就在永康區復國路誘騙一名就讀小學二年級的男童,搭火車把人帶到高雄、屏東林邊恆春鵝鑾鼻等地,在3天內共對小男童口交7次得逞,犯案地點包括學校教室頂樓車站旁的草叢沙灘等等。

案件審理期間,舒男一審承認犯案7次,不過強調最後一次是男童自願。臺南地院一審依略誘罪將舒男判刑4年,另又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共7罪判刑5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舒男不滿提上訴。

在二審期間,舒男改口稱是經過男童的同意之後,纔會進行口交。對此,臺南高分院合議庭不採信其說詞,認爲舒男7度強制性侵男童,但是在略誘罪、對未滿14歲之男子強制性交罪中應該要從一重論處,因此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9年。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