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央視:驢友出事 救援的錢應該誰掏?

徒步穿越秦嶺第一高峰鰲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的路線在"驢友圈"中叫做鰲太穿越,今年五一小長假前後,陸續有來自全國的多支戶外隊伍試圖穿越鰲太線

資料圖:秦嶺鰲太線

然而在5月2日,多個戶外團體在鰲太線穿越時,遭遇暴風雪,40人被困。陝西秦嶺應急救援中心4日接到太白景區求助電話後,展開搜索,截至目前,失聯的30多位驢友已全部找到,3 人不幸遇難。

調查:選擇非常規線路 處於禁止登山

鰲太線,是縱貫秦嶺鰲山與主峰太白山之間的一條主脈線路。由於海拔高、路況複雜,遇到惡劣天氣十分危險,但也正因爲如此,這也是一條國內外專業 " 驢友 " 都向往去挑戰的線路。救援隊員判斷,穿越者失聯原因可能跟天氣有關

目前,當地消防公安以及救援隊組成的救援力量正在加緊搜救失聯人員。央視記者通過救援指揮部瞭解到,3500 以上是缺氧環境,暴風雪又導致溫度和能見度都非常低,救援難度非常大。值得注意的是,2016 年4 月 1 日起,陝西省正式施行新的《陝西省旅遊條例》,該《條例》規定,組織 " 驢友 " 探險要提前 5 日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 5000 元罰款。本次被困人員選擇的是兩條非常規線路,需要穿越大量無人區,而且這些線路從去年 10 月底到今年 5 月底,禁止任何人穿越,其餘時間則需要提前向有關部門報備,獲得批准後才能登山。

觀點

公衆在關注救援進展的同時,對於責任在誰、救援費用由誰承擔等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主張 " 驢友 " 自己承擔救援費用

網友:在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的情況下,冒然選擇前往,傷害了家人,而且既然用了國家資源,就應該承擔費用,自擔後果

網友:我還是支持有償,擅闖禁地是錯誤行爲,應該對自己的過錯行爲負起責任來。

主張政府買單

網友: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畢竟是人,有償搜救再好,還是要以人爲本。

網友:在中國,有償搜救制度還很不成熟。公民遇險獲得救助,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國民權利!

還有人認爲," 有償救援 " 會助長 " 驢友 " 違規冒險風氣,讓他們覺得只要出錢,就有人來搭救,結果是給搜救人員平添風險。

搜索引擎輸入 " 鰲太事故 ",結果觸目驚心事。 面對生命的逝去,究竟 " 有償救援 " 服務在情感法理上該不該存在?我們怎樣才能讓這項制度更合理呢?

法律角度:現實中的營救費用也多由政府來承擔

律師嶽屾山表示,根據我國《旅遊法》、《消防法》、以及公安部《110 接處警工作規則》的規定,旅遊遇險者的營救屬於政府的應盡之責,是在公共危機事件中所應該履行的義務,因此目前在現實中的營救費用也多由政府來承擔,暫時還沒有明確由旅遊者自行承擔的相關規定。而這也引起了許多爭議,有人認爲 " 出於對生命的尊重,政府動用公共資源去救助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這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不能讓公共財政爲旅遊者的錯誤行爲買單 "。

的確,很多旅遊遇險事故的發生可能是由旅遊者違規探險、亂闖旅遊禁區、未按規定進行報備等原因引起的,從這一點來說,既然是旅遊者自身的過錯導致了險情,耗費公共資源進行營救,那麼他們就應該爲自己的過錯負責,承擔一定的營救成本,不能全部讓公共財政爲他們的犯錯行爲買單。因此,我們需要儘快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戶外探險活動,明確救援費用承擔,不僅要避免公共資源的無謂浪費,更要儘量減少探險事故的發生,更好地保障旅遊者生命的安全。

△資料圖:正在組隊登山的 " 驢友 "

短評:督促 " 驢友 " 珍重生命纔是根本保障

任何的救援措施都是事後補救的做法,要想讓生命得到根本保障,還是要督促 " 驢友 " 珍重生命。這一次的悲劇," 驢友 " 選擇的是非常規線路,在明確禁止登山期選擇穿越,釀成苦果

面對大衆旅遊時代蓬勃興起," 驢友 " 的衝動絕非一兩句宣傳就可以阻止,要想讓衝動徹底降溫,還需在法律上做出更明確的約束,督促 " 驢友 " 冷靜面對生命的抉擇。

搜救可以有償,生命本應無價。面對生命逝去,探討救援體系話題,不是爲了釐清相關部門和 " 驢友 " 的責任,而是爲了避免下一次悲劇的發生。希望通過法律制度和救援體系的不斷完備,我們不再面對 " 生命之重 " 和 " 有償救援 " 這道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