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珞亦/守中的希望在誰手中:回顧經典選舉無效之訴

丁守中提的臺北市長選舉無效之訴,第一審將於5月10日宣判結果。(圖/記者劉亮亨攝)

臺北市長選舉風波至今已過半年,丁守中所提的選舉無效之訴,經過一系列激烈攻防後,第一審將於今年的5月10日宣判結果。在宣判前,讓我們來回顧一下臺灣歷史上「選舉無效之訴」最有名的一次事件

時間拉回到1992年,當時要進行中華民國史上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全臺灣都非常關注,畢竟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是在1948年,已距彼時44年,當時的立委選舉都是「增額補選」的方式來進行,所以在大法官釋字261號解釋,以及野百合學運政治壓力李登輝總統解除動員戡亂條款,終於有了第二屆立委選舉。

視角拉到花蓮。當時,花蓮要選出2位立委,有8人蔘選,國民黨派出知名度高的謝深山花蓮市長魏木村民進黨則是派出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由於謝深山在花蓮的知名度及黃信介的個人魅力,當時各界都看好兩人拿下唯二的席次

花蓮集體作票謎團選票怎麼會有「幽靈」?

當晚開票結果,國民黨的謝深山得到最高票,另一位國民黨籍的花蓮市長魏木村卻得到第二高票,民進黨的黃信介獲得第三高票,且兩位的選票差距才62票,使得黃陣營支持者陷入失落中。然而,這時黃信介競選總部收到「作票」的消息監票人員似乎發現「領票數」和「開票數」不符合,也就是有所謂的「幽靈選票」。

黃陣營馬上到花蓮縣選委會抗議,且動員人力包圍選委會且要求驗票,最後向花蓮地檢署報案。但當時兩位檢察官政和賴慶祥都認爲,若要驗票,應該是花蓮縣選委會做決定,而非檢察官。隔天,聚集的民衆越來越多,以及當時的民進黨黨主席、秘書長等人都到花蓮,要求全面驗票,最終在政治壓力下進行驗票,但只先查驗花蓮縣中「花蓮市」的54個投開票所

當時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不像現在有單純的驗票機制。「非訟驗票」的規定是在2007年中訂定,並規定如果差距千分之三,次高票或第四高票的人可以聲請重新計票;也就是說,當時此案的驗票是一種政治決定,而非法律規定。

依照當時檢察官的回憶錄,當初檢察官揹負極大的壓力,檢察官認爲「花蓮縣選委會」纔有驗票的權力,但花蓮縣選委會卻覺得只有「檢察官」才能扣押選票(這是當時檢察官的權力),且原本黃陣營希望全面驗票,但檢察官的立場認爲驗票的範圍要限縮,讓黃陣營非常不滿,一度想要控告檢察官瀆職罪

紛爭來到第三天,上千名抗議羣衆還在,檢察官們決定讓整個驗票過程接受媒體採訪,儘可能公開透明(從此事可見,當時都是「協商」、「下令」,可見當時法律規範多麼不嚴謹)。後來在不眠不休的驗票後,發現有非常多投票所有很多的「幽靈選票」,也就是「有效票」比「投票人數」還多,共多出736張選票,消息震驚全臺,也讓大家意識到,原來可以這麼正大光明地作票

揭開作票真相:買通選務員偷蓋空白選票

起初,檢察官面臨着輿論壓力,爲什麼不快把有疑似作票的人通通收押?要知道,在當時,檢察官是有直接「羈押」的權力(此權力已經在釋字392解釋後,轉移到法官手上),但當時兩位檢察官認爲不可以先羈押再取供,並且認爲既然作票是侵害人權的事,所以自己更不能做侵害人權的事,因此頂住壓力,先調查證據。

後來有人目擊主任管理員曾經打開票匭。經調查後更發現,有許多選務人員在其他監票人員外出用餐時,把空白選票拿進廁所蓋,再把票丟進票匭,造成「選舉人」和「選舉票」間的出入。原來是魏木村的弟弟─魏東河議員早就買通選務工作人員,讓他們把多餘的空白選票偷偷蓋給魏木村,讓他當選。因此魏木村、魏東河、當時的市公所課長兵役課長等27人遭到起訴,且有多人承認收錢作票。

檢察官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範圍限於花蓮市的13個開票所,而法院認定729張「幽靈選票」中,有534張是投給魏木村的,扣掉後,黃信介成爲第二高票,當選立委。

不是應該要重選嗎?怎麼黃信介突然就當選?依照現今的《選罷法》第119條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定期重行選舉或罷免。其違法屬選舉或罷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今天,若「局部選舉無效」,也應該要就無效的部分進行重新選舉,但爲什麼當時黃信介就當選了?因爲當時的《選罷法》規定多了一條但書:「但局部無效部分顯不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無效部分似乎是不會影響選舉結果,因爲顯然黃信介贏了469票,以及政治壓力下,最後花蓮縣選委員會直接宣佈黃信介當選。

此事件也暴露我國《選罷法》有很多規定不夠清楚,因此立法院在2007年全面修正。而雖然從2007年至今,《選罷法》也修了11次,至今仍不斷調整。

當時的兩位檢察官洪政和與賴慶祥,卻沒有因爲終結了臺灣史上大規模作票而受到肯定,法務部認爲他們因爲偵辦作票案而積案太多,因此被懲處(賴慶祥檢察官在2015年去世,享年61歲)。只希望這是臺灣最後一次作票,也期許再也不要有任何作票事件。

劉珞亦,東吳法律系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羣編輯,希望可以把任何一切的知識換成白話且有趣。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