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領隊覬覦同鄉女美色 邀遊臺想硬上遭判刑定讞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大陸郭姓旅行經理愛慕同鄉女子,在去年於陸揪團來臺旅行時,以特惠價人民幣1千元邀女同行,不料郭男帶團入臺竟以訂無房間騙女與他同房,隨即對女子伸出狼爪,同鄉女經向臺籍黃姓友人求援才未慘遭狼吻,全案臺地院、高院審判後,最高法院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郭男判刑1年8月全案定讞。

▲大陸籍郭姓男領隊覬覦同鄉女美色遊臺,想霸王硬上弓遭判刑定讞。(示意圖資料照)

郭姓男子擔任陸方旅行社經理兼領隊而常往返兩岸,其在陸時因覬覦同鄉一名女子美色,便在去年9月揪團來臺旅遊時,以1千元人民幣的特惠價力邀該女跟團來臺旅遊,該女不疑有他便跟隨來臺旅遊。

不料,郭男在來臺第一天夜時,就以訂無房間若要另訂房需高額差價爲由,誆騙同鄉女與他同房,女子心想就一晚上便勉強同意,但當該女先行洗浴完畢出來後,卻驚覺郭男已將2張單人牀並在一起,於是女子立即用通訊軟體向在臺黃姓男友人求援。

郭男見狀企圖霸王硬上弓,將同鄉女強拉上牀並動手撕裂女方衣物,經女方強力反抗且黃姓友人及時趕至飯店會同飯店人員前來敲門,郭男才未得逞獸慾,女子的黃姓臺籍友人並向警方報案,女方一度怒斥郭男,「我爸爸在出發之前把我交給你,你要怎麼跟我家裡交代」,郭男則在警訊後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移送,並遭收押。而受害女子則在2天后跟團返回大陸。

郭男在臺一、二審法院審理期間,則辯稱他與同鄉女子是男女朋友,當晚是因在親熱過程中,發生誤會雙方產生肢體拉扯,又因2人有金錢上的糾紛女才又設詞陷害。

但一、二審法官認爲,陸籍郭姓男子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分依強制性交未遂與強制罪將郭男判刑1年8月與拘役50天,郭男針對強制性交未遂罪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審理後遭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