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幫爸辦後事」 王貴芬哭窮拜託法官給緩刑

事件剛爆發時,王貴芬接受媒體訪問還辯稱只是揮到口罩,並說是護士態度不好在先。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引發衆怒、促成醫療修正案通過的桃園縣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案,高等法院3日首度審理,王貴芬坦承動手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犯意,還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哭窮說:「沒錢幫爸爸後事,也沒錢請律師」,希望法官對她從輕量刑,但未出庭原告護理師具狀表示不願讓王緩刑。

身爲鄉代卻對醫護人員施以暴力,事件引起社會譁然並嚴重譴責,不只立法院增訂「王貴芬條款」,將醫療暴力從「告訴乃論罪」修改爲「公訴罪」,檢方也以避免產生「一犬吠聲、衆犬咬人」之不良效應擴散爲由,要求法官速審重判

一審法官依公然侮辱、傷害2罪判刑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但王貴芬認爲法官判得太重,提出上訴要求緩刑。3日二審開庭,她邊哭邊說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但絕對沒有公然侮辱的意圖,而且經濟不好不只請不起律師,連父親過世超過百日了,後事都還沒辦法辦,希望法官能依比例原則給予緩刑。

王貴芬在2013年11月間電話到長庚內科加護病房詢問父親病況,接電話的李姓女護理師因爲不清楚王與病患關係,以不便在電話中透露病人隱私爲由,依規定請王到醫院醫師親自說明。沒想到當天下午王就到醫院指名要找李護理師,一進到護理長辦公室關上門、拉下窗簾,怒摑對方巴掌

▼即使王貴芬後來下跪道歉,檢方仍將她起訴並請求法官速審重判。